前敬茂員工:被迫3年無薪假

【記者許純鳳/台北報導/台灣立報/2012.2.24】
天空飄著細雨,前敬茂電子公司員工黃姓夫婦23日帶著襁褓中的孩子,偕同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北上勞委會陳情,他們淚眼控訴敬茂電子實行長達3年的無薪假至今,去年底又減薪10%,令人難以接受,要求離職,卻領不到合理資遣費,轉而向勞委會求助,希望透過公權力,還給他們公道。不過,敬茂電子董事長張忠玉駁斥黃姓員工的說法,否認實施長達3年無薪假。

強制休假又減薪
「要我同意無薪假,要休幾天隨他講!」新竹縣議員高偉凱帶著黃姓夫婦在細雨中拉白布條,在勞委會門口高聲怒吼。電資工會秘書長林名哲氣憤地說:「雖然勞委會的無薪假定型化契約參考範本上,建議無薪假不要放超過3個月,然而敬茂電子卻實施了3年!不知道還有多少公司有這種情形?希望勞委會確實稽查!」
現年38歲的黃先生在敬茂電子工作長達13年,2008年因為受到金融風暴影響,公司要求他們簽下無薪假同意書,結果他和太太的月薪,從4、5萬元調降至不到2萬5千元。去年11月,公司又以經濟不景氣為由,提出減薪10%,夫婦倆再也無法忍受而要求資遣,沒想到公司藉著兩人在2005年所簽的離職書,不願支付合理資遣費。
不簽離職書就走路
黃先生回憶,2005年勞保轉新制,公司要求他們簽下離職書,不從的話,工廠將會關閉,他們只好屈服。退保一陣子又加保回來,他們也復職了,但是退保期間,他們仍照常到公司上班。沒想到,這份離職書竟然讓年資超過10年的黃先生僅能領取3個月資遣費,年資11年的黃太太也因為月薪少於2萬2千五百元,未達減薪標準,公司拒付資遣費,讓他們飽受委屈。
談到3年來的生活,黃姓夫婦悲從中來,由於無薪假,兩人的月收入不到5萬元,除了扶養10個月大的孩子,負擔房租、生活費之外,中風的父親住在療養院,每個月住院費高達2萬4千元,根本入不敷出,只得靠借貸度日。黃太太無奈地說,為了支付龐大的生活開銷,趁著無薪假空檔,丈夫兼差搬貨物,她做手工貼補家用。面對不知何時方休的無薪假,看著孩子一天天長大,她時常在三更半夜邊做手工邊掉淚。
勞工局將介入調查
面對黃姓夫婦的指控,張忠玉駁斥並強調98年實施的無薪假,早在99年便終止,還在該年度調薪。「怎可能持續無薪假?」直到100年,受到歐債衝擊,僅有實行零星無薪假,都有經過勞資協商。至於去年底減薪10%一事,張忠玉解釋,由於員工不同意,最後沒有實施。同時,94年勞保舊制轉新制,也是讓員工自行決定新制、舊制,沒有強迫簽離職書。
勞資雙方各說各話,勞委會將責請桃園縣勞工局針對敬茂電子執行勞動檢查,若經查察敬茂電子有濫放無薪假、雇主片面要求勞工辭職規避責任等確實違法情事,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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