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南殺警案追兇搞錯人 黃偉哲還原時間軸:警方處置得宜

台南2名員警遭殺害奪槍,警方在抓到真正的兇手之前,曾經鎖定3、4名嫌犯,其中一名陳姓男子,因為有地緣關係又是竊盜通緝犯,加上遇害員警小電腦中最後一筆搜查資料就是他,一度被誤認為追緝對象。台南市長黃偉哲24日接受廣播專訪說,當時是因為陳男本來就是通緝犯,在協尋專刊裡有照片,且當時警察適度保密是對的,不能證實也沒有否認。

ETtoday新聞雲/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2022-08-24】

震驚全台的殺警案,最初因殉職員警最後用電腦查的資料停留在一名陳姓通緝犯身上,導致他被肉搜公布前科和照片,陳男前天主動投案,澄清自己沒有殺警奪槍,被網友揶揄真的很慘,前員警石明謹也評論說,這樣一來恐怕會製造第二個「王迎先」。

對此,黃偉哲今天上午接受廣播節目「新聞放鞭炮」說,警察從來沒有主動公布這個人就是嫌犯,只是因為有網媒直接說是某某人,這個某某人是姓陳的,當媒體問警方的時候,警方回覆陳男是追緝的人之一,因為陳男本來就是通緝犯,他在通緝犯的協尋專刊裡面就有照片,所以媒體就直接使用照片,且警察也不能夠完全排除掉姓陳的,但是後來下午3、4點找到摩托車、比對指紋,才知道是姓林的。

黃偉哲說明,知道嫌犯是姓林的之後,仍不能公布就是林信吾,因為他擁槍,不能讓全民一起來協尋,否則會增加傷亡,也不能打草驚蛇,所以警察適度保密是對的,基於偵查不公開,其沒有證實也沒有否認,這處置是得宜的。

此外,主持人周玉蔻訪問期間說,她認為媒體也不是故意的,但對於要不要道歉?她認為陳男也是通緝犯,可透過律師追討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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