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太依賴網路下載所得 漏稅不能免責

財部稱資料僅供參考 但國稅局可取消罰鍰
【記者李莉珩/台北報導】
財政部高層官員昨天說,財政部雖已提供納稅人可自網路或向國稅局下載個人所得資料,但財政部都會提醒,網上所得資料僅供參考,不能做為納稅人漏稅免責的理由。

不過,扣繳單位若因作業致部分所得資料未能登入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網站,官員說,國稅局可在權責內,取消對納稅人漏稅的罰鍰,只需補繳漏報的綜所稅即可。
事實上,除了高科技大股東因過於依賴財政部所得資料導致漏報外,據瞭解,親民黨立委李桐豪和某軍系立委,都曾因為太依賴國稅局網上提供的所得資料,結果漏報所得被補稅。
根據財政部的「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納稅人納稅額漏報超過一萬五千元,或漏稅所得超過二十五萬元,除了被補稅外,還會視情節輕重罰鍰。因此,納稅人可不要掉以輕心。
為了便民,財政部這幾年在報稅期間,已在網站上提供納稅人的所得資料,納稅人自行下載,或親赴國稅局櫃檯列印。賦稅署主管指出,財政部每年都會提醒納稅人,財政部提供的這些所得資料僅供參考,納稅人本身仍須自行負責查證和申報所有所得資料,因為有些非屬扣繳所得,扣繳單位不必事先向國稅局申報;有時候部分扣繳單位作業疏失或延誤,也會造成財政部的網站上沒有這些資料
官員表示,過去很多納稅人主張漏稅原因是未收到扣繳憑單,結果在行政救濟過程,都是財政部勝訴,可見未收到扣繳憑單所得資料,不能做為漏稅免責的理由
綜所稅是主動申報制,官員說,納稅人不可單方面依賴財政部提供的所得資料。目
前的遺產稅也是一樣,國稅局雖會提供被繼承人的財產資料,但國稅局事後若發現其他新的遺產,繼承人仍要負擔漏稅的責任。
【2004/05/05 星期三 聯合報/A11版/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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