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月不求人,QA教你輕鬆報稅(實用稅務出版社)--書介

作者:賴三郎
會賺錢當然了不起,但如果不會報稅,錢留不住,就很冤枉囉!曾在台北市國稅局、台灣省北區國稅局、財政部賦稅署擔任多年查稅重職的賴三郎,以淺顯易懂的方式教讀者報稅和節稅撇步。以下是本書摘要。
夫妻要「稅」一起嗎
今年所得稅法第十五條已經修正,夫妻所得在合併報繳時,不論是以夫或妻為納稅義務人,都可以將夫或妻其中一方的「薪資所得」先分開計算。依規定,納稅人申報配偶減除免稅額,是以戶籍登載的配偶為準。如果是小老婆的話,不可以一起列報。不過如果小老婆未滿20歲、或已滿60歲,無謀生能力,倒是可以以「其他親屬」的方式,列報免稅額。

「少少的」所得要報嗎
有所得,就要報稅。常有人會認為,自己所得「少少的」,應該不必報稅;其實,除非個人全年綜合所得總額,不超過當年度規定的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的合計數,(92年度為19萬3000元),才得免辦結算申報。
但是,如有須退還扣繳稅款及可扣抵稅額者,仍應辦理申報,才能要得退稅款。
郵局定存利息要報稅
一般民眾常誤以為,只要是郵局給付之利息,都是免稅所得,不用繳稅;其實,個人只有在郵局開立存簿儲金帳戶,本金在100萬元以下,按活期儲金利率領取的利息,此部分屬免稅所得,不須扣繳也無須申報綜所稅。若是於郵局辦理定期存款,按定存利率領取利息者,則屬應課稅所得,除依規定扣繳,也要申報綜所稅。
刷卡回饋商品要報稅
如果民眾是以刷卡消費累積的積點,兌換商品或抵免次年度信用卡年費;或以刷卡消費累積的現金紅利,折抵次期消費款,不算個人所得。但如果是以推薦新會員累積的積點兌換商品,或抵免次年度卡費,屬「其他所得」,須報稅。
金融自由化、國際化腳步來越快速,個人理財工具更多樣化,不僅限傳統的銀行存款理財方式,還可選擇:定存、股票、債券、票券、債券基金、國內基金及海外基金等。
這些投資工具各有其風險及利潤,在稅法上也有不盡相同的稅捐負擔,其中最省稅的是海外基金。納稅人如能事先做好評估,配合自己資金狀況,慎選投資工具,應能省下不少稅捐。
【2004/04/21 星期三 聯合報/C3版/理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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