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型保單須排除投資部位 產險保費不得扣除
【記者蔡靜紋/台北報導】
報稅季節又將來臨!依所得稅法,每人每年保費扣除額以不超過新台幣2萬4,000元為限。投資型保單符合列舉部分,僅限於純保障部位的保費,不含投資部位;至於消費者開車常投保的各種汽車險、住宅火險、地震險等產險的保費,則不在扣除範圍。
根據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的「台灣民眾保險觀念與行為」調查,有61.4%受訪者不知道保費列舉扣除額的正確額度是2萬4,000元,另有64%的人不知道保費列舉扣除額度,其實包含勞保費與健保費,顯示大部分民眾並不瞭解保費支出可列為所得稅列舉扣除額的政策。
【2005/04/29 星期五 經濟日報/B4版/保險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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