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光儀/台北報導】
台北榮總護士朱佩玲向國華人壽投保癌症住院醫療險,去年她罹患肺癌後來住進榮總安寧病房,國華人壽給付兩個多月費用後就以「安寧病房不是醫療」為由,拒絕給付。
朱佩玲今年5月過世。妹妹朱佩珊於8月向台北市消保官提出申訴,消保官認為國華應該全額理賠,但國華只願意支付二、三成的理賠金額,消保官認為不合理;朱佩珊說將提起民事訴訟。
【2006/10/04 星期三 聯合報/B3版/基金.理財】
朱佩珊說,她曾經詢問國華人壽,何以同樣住安寧病房,元月21日前願意支付,之後卻不願意?國華答稱「因為你來申訴,所以我們才給」;國華還曾經發文說她姊姊在安寧病房治療一些諸如發炎的併發症,「並非癌症治療」,所以不願意給付。
朱佩珊認為,癌症末期病患住進安寧病房,是要讓病人有尊嚴、無痛苦面對疾病,國華的做法根本就是「用制度讓癌症病患必須承受很大的痛苦」。她也質疑,她姊姊生前也有向南山、安泰投保,理賠時就沒有遇到刁難。
台北市消保官盛鈺表示,投保癌症險的癌症末期病患住在安寧病房,是否符合理賠要件並沒有爭議,就是「必須理賠」;幾次和國華協商,他感覺國華就是想走司法程序,和小老百姓打官司使其知難而退,非常不可取。
【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為什麼癌症病患住進安寧病房後,防癌險就不賠?壽險業者說,這是因為「安寧病房」只針對病患做止痛處理,並不進行治療癌症的醫療行為,依照保單規定,是不予理賠的。
如果消費者購買的是一般的日額型住院醫療險,就是每住院一天就可理賠固定金額的險種,例如每日給付1000到6000元不等。國華人壽副總經理黃鍾禧說,這類保險,不管當事人住什麼病房,包括安寧病房在內,都會按照實際住院天數來理賠。
據瞭解,朱佩玲向南山投保的,正是日額型的保單,所以獲得理賠沒有疑義。
台灣人罹患癌症的發生率越來越高,「防癌險」在商業醫療險中屬於熱賣險種,但很多消費者發現,罹患癌症住院後,若真正走到末期,病患住進安寧病房後,防癌險保單即不再理賠。
黃鍾禧解釋,市售防癌險的理賠,主要是針對保戶罹癌後,門診、住院、手術、化療、放射等治療,提供理賠金。黃鍾禧指出,只要保戶是住一般病房或加護病房,並進行治癌醫療行為,防癌險應該都會賠。
但如果癌症病人已走到末期,住進醫院的「安寧病房」後,因為此時醫院只會對安寧病房病人進行「止痛」處理,或其他的處置,而不再從事醫療行為,因此,依照保單規定,防癌險可以不予理賠。
還有壽險業者指出,有些癌症末期的病患,知道大限即將來臨,是選擇「回家」,而非住進安寧病房,因此,住進安寧病房,不是每個癌症病人「必經的程序」。
但很多消費者認為,既然買了防癌保單,在醫院的開支就應該理賠,這種爭議在市場不斷發生,經常造成壽險公司和消費者間的糾紛。
癌末住安寧病房 防癌險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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