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被不當體罰受傷、嬉戲弄傷玩伴,家長都可申請理賠,傷害險保額200萬元、個人責任險最高120萬元。
【記者葉慧心/台北報導】
多數國民小學昨(30)日開學,產險業者指出,除了學校替學童統一投保的學生平安險,家長最好額外替孩子投保其他其外險,一年只要二、三千元保費,包括孩子被不當體罰受傷、嬉戲弄傷玩伴,或逛街打破商家物品等,家長都可向產險業者申請理賠。
根據統計,國內去(93)年共有1,489個學童,因意外事故而死亡,其中,車禍意外、溺水、摔傷等,皆是導致學童意外傷亡的主因。有產險看準父母寶貝兒女的心,最近將在各通路推出一檔「心肝寶貝保險」。
【2005/08/31 星期三 經濟日報/B4版/保險人生】
產險業者指出,目前中小學生雖都有投保「學生平安保險」,此險僅是提供基本疾病及傷害險保障的團體保險,最高保額也只有100萬元;至於對第三人的賠償責
任,更不在保障範圍。「心肝寶貝險」則同時包含了200萬元傷害險,以及最高保額120萬元的個人責任險(其中人身為100萬元、財損為20萬元)。
這張新保單設計相當特別,針對學童可能面臨的各種外來突發意外,所提供的傷害險及傷害醫療保險,除了上述意外傷害,還將同學嬉鬧或遭不當體罰所致的意外傷害,也納入保障範疇。
「心肝寶貝險」除了有傷害險保障,還提供個人責任險的保障,不管孩子是在學校或是補習班裡嬉鬧,而導致同學受傷;或運動時誤傷玩伴,甚至逛街不小心損壞商家物品等意外所產生的賠償責任,都可轉嫁給保險公司。
這項新保單,還根據被保險人年齡,區分為「小寶貝」(適合14歲以下的學童投保,學齡前的「幼幼班」也可投保),及「大寶貝」(適合14歲至22歲投保)兩種保單,年繳保費分別為2,500元及3,000元。
對於「大寶貝」,還提供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搭乘電梯以及火災等特定事故的多倍給付,讓奔波在學校與補習班間,面對各式各樣風險的學子,獲得更大的保障;其中搭乘大眾運輸發生意外,最高甚至可得到1,000萬元傷害險理賠。
故意與犯罪行為 不賠
「心肝寶貝保險」的出現,除了代表市場又有一張新保單,更打破長期以來學生保險市場僅有壽險業涉足的局面,整個學生保險市場顯得更加「活跳跳」。
除了常見的旅平險、意外險,寶貝上學去,不小心闖了禍,打破東西、弄傷人,保險也有得賠了。
不過,近來「摔死『玻璃娃娃』賠償案」,引發社會各界廣泛爭論,像這種狀況發生時,「心肝寶貝險」賠不賠?
業者分析,保險條款中對於故意行為及犯罪行為,都是列為不賠的除外責任,所以學生即使投保了心肝寶貝險,若是故意拿刀捅人或強姦人家等都不賠。
「玻璃娃娃案」是「玻璃娃娃」顏旭男,因陳姓同學好意抱他下樓,不慎跌倒致死,顏的父母起訴要求景文高中及陳姓學生賠償;一審時顏家敗訴,台灣高等法院二審改判學校及同學須共同賠償300餘萬元。
以此案為例,業者表示,由於被告已遭法官過失致死罪的判決,且當事人已超過14歲,儘管這項判決是否恰當頗惹爭議,但是法院這樣判的結果,就屬於犯罪行為,自然也無法獲得理賠。
然而,此案被告若是14歲以下學生,基於刑法對14歲以下者因心智不成熟而刑事不罰,便不構成犯罪行為,造成他人受傷的賠償責任,就可從個人責任險裡取得理賠。
如果學生打棒球,砸到別人物品,算不算故意行為?業者表示,保險公司要看實際情況認定,如果認為是故意行為、不予理賠,就必須由保險公司出面舉證,因為除外責任是要由保險公司來負舉證責任。
心肝寶貝險 化身安全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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