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登記 15分鐘拿到證

【聯合報╱記者黃福其/板橋報導 2009.04.27】
營利事業登記證本月13日廢除後,由於台灣省各縣市的公司登記業務回歸給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北、高兩市仍在市政府),台北縣政府只剩受理商號的商業登記,北縣經發局3樓櫃檯業務量,比過去劇減達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二,冷清許多。
但過去申辦營利事業登記證,臨櫃時間要1小時,現在僅辦登記、不發證,縣府仍派出建管、都計及國稅局專人在3樓接受民眾諮詢,辦理時間只要15分鐘至20分鐘,申辦民眾認為便利、省時不少。

北縣經發局工商登記科長吳明琪說,過去核發營登證,須在櫃檯通過都計、建管、國稅,甚至消防等關卡才發證,採「事先審查、事後管理」;廢證後逕自登記,雖無需審查,但後續仍要管理。若從「事後管理」來看,廢不廢證無差別,還可加強便民。
她說,以前每天接案量約200多件,但廢證後,因公司登記不歸縣府,每天商業登記案量約60至80幾件。
為避免民眾辦理登記者不慎違反都計或建管法令,縣府目前仍安排相關局處諮詢人員,本月底會檢討派專人或設專線提供民眾諮詢,而且北縣記帳士公會每天仍會派專人在縣府3樓受理義務諮詢。
北縣記帳土公會常務理事甘德清認同新制具便民效果,並認為新制已不事先審查,代辦業者必須加強對法令、土地分區的熟悉度,否則極易害委託人受罰而衍生糾紛。
【記者邱瑞杰/基隆報導】
基隆市的會計師、記帳士多趕在13日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廢除前,將商家委託申設營利事業登記的案件送市府完成審查,只有1家公司依舊法收件後依新法通過審查,市府未發給營利事業登記證。
基隆市產業發展處工商科長王英哲昨天說,新、舊法交替,部分民眾可能惶恐,但以他的經驗分析,都計、建管、消防和衛生等單位在舊法施行期間,因為「只有一個案件」,要一個接一個單位來審查,作業時間長;反觀新制實施後,商家可以把申請案同時送4個單位審查,縮短審查時間。
王英哲說,營利事業登記不再聯審、發證,對商家的另一項好處是商家到工商科完成公司登記後,就是合法的公司,即使營業場所還沒通過都計等單位審查,只要加註履約條件,也可和上、下游商家簽約,提早準備營運。

Please follow and like us:

發表迴響

你的電子郵件位址並不會被公開。 必要欄位標記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