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洪凱音 2009/09/04】
保險公司通常透過銀行、保代賣房屋火險,如果業務員稍不注意便可能出現重複、超額投保的情況,進而衍生理賠糾紛。
【經濟日報╱記者/洪凱音 2009/09/04】
保險公司通常透過銀行、保代賣房屋火險,如果業務員稍不注意便可能出現重複、超額投保的情況,進而衍生理賠糾紛。
【記者/邱金蘭 2009-04-09/經濟日報/B4版/理財百科】
小陳(化名)去年6月騎機車回家,剛好碰到前方機車懸掛的物品掉下來,小陳緊急煞車,但還是壓到掉落的物品,導致機車打滑,機車傾倒時小陳很自然用左手撐地,結果左手骨折、韌帶斷裂。
事後小陳跟保險公司申請強制汽(機)車責任保險的保險金,但保險公司認為小陳的狀況屬於單一車輛事故,因此不理賠。
■整理:姚逸瀚
吃檳榔習慣引發口腔囊腫
國豪一家是屏東地區的大地主,因為世代皆以種植檳榔為業,國豪在青春期就學會了吃檳榔,成年之後,吃檳榔似乎已成為一種習慣。日復一日,國豪的口腔出現了一個小囊腫,起初不在意的他並沒有馬上就醫,一直到最近,小囊腫已經發展成一個大腫瘤,而醫生憑著幾十年妙手回春的功力,一經診斷,即判定該腫瘤有極大的可能屬於惡性,且已經影響到進食,並且會有其他病變的危險,所以建議馬上切除。
診斷確定罹癌前即手術 保險公司不理賠
【2006/11/04 星期六 經濟日報/B12版/high high人生】
■內文提供/錠嵂保險經紀人公司 內文整理/姚逸瀚
嘉豪的父親是個職業的賽車手,從小父親就常載著他出去兜風,漸漸地,在父親的感染下,嘉豪也練就了一身好本領,駕馭車子對他來說並不是件難事。
◆截肢逾事故日180天 保險公司拒絕理賠
民國九十四年元旦,嘉豪在前往參加升旗典禮途中,不幸與砂石車發生擦撞,導致他撞上路旁的安全島,送醫急救後,雖保住了性命,但全身仍有多處骨折,醫生囑咐需要繼續住院觀察並進行追蹤治療。而後同年六月,骨折處卻因手術後病變而引發骨髓炎,並於11月底進行截肢。事後,嘉豪向保險公司申請傷害殘廢保險金,保險公司卻以截肢時和事故發生日已逾一百八十天為由拒絕給付,他十分地氣憤,幾經申訴未果,於是向法院提出了告訴。
【2006/10/21 星期六 經濟日報/B12版/high high人生】
【記者李光儀/台北報導】
台北榮總護士朱佩玲向國華人壽投保癌症住院醫療險,去年她罹患肺癌後來住進榮總安寧病房,國華人壽給付兩個多月費用後就以「安寧病房不是醫療」為由,拒絕給付。
朱佩玲今年5月過世。妹妹朱佩珊於8月向台北市消保官提出申訴,消保官認為國華應該全額理賠,但國華只願意支付二、三成的理賠金額,消保官認為不合理;朱佩珊說將提起民事訴訟。
【2006/10/04 星期三 聯合報/B3版/基金.理財】
■記者 蔡靜紋
王先生於1995年透過荷蘭銀行向瑞泰人壽投保意外險100萬元,並約定法定繼承人為身故受益人。王先生不幸於一場火災中意外身故,留給家人無盡的悲痛及思念,但不善理財的他更遺留了龐大的債務給王太太承受。
王太太在友人的提醒下,要她儘早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至少降低對經濟的影響程度。隔年,經瑞泰人壽保戶服務部門人員試圖與王先生聯絡,經電話探詢,才發現王先生已經身故,奇怪的是,王太太只要求保險公司退還未到期保費888元,不要理賠100萬元。
幾番瞭解,瑞泰人壽保單服務處經理蘇忠禮發現,王太太是擔心領了保險金,會違反拋棄繼承的法令。
【2005/08/26 星期五 經濟日報/B4版/保險人生】
將受損現場拍照存證 多數車廠還有天災維修優惠
【記者趙惠群、黃裕元/台北報導】
泰利颱風風勢大過雨勢,大多數車輛都是遭受被散落物碰傷的車體損失,如果車體有損害,可向保險業者申請理賠,而大多數車廠則有天災優惠辦法可利用。
颱風過後,不少車輛可能已受困水中,或被路樹、招牌壓住不得動彈。專家建議,車主可在風雨趨緩後出門檢查愛車狀況,萬一車不幸泡水,絕不可貿然發動引擎,可趕緊聯絡信用卡拖吊服務或原廠提供的免費道路救援。
為減少災情,專家表示,車主務必記得將週遭狀況、車泡水現狀拍照留存,而泡水車也得盡速進廠做進一步檢測維修,才不會讓泡水災害蔓延。
【2005/09/02 星期五 聯合報/E3版/消費】
楊惠娣 顧問
勞委會擬將有關僱主對上、下班通勤職災必須負起工資補償的解釋令刪除,免除僱主的責任,但勞工遭受職災時仍能申請勞工保險的職災給付。
依目前的勞動法令,勞工發生職業災害時,除可申請勞保的職災傷病給付之外,不足的部分必須由僱主補足差額。例如,月薪五萬元的勞工,一旦發生職業災害,必須住院休養半年時,必須依據實際工資給予半年薪水三十萬,這三十萬元中的十七萬六千四百元是勞保給付,其餘的部分是僱主依勞基法五十九條所規定要補足的差額。勞委會刪除僱主的責任後,勞工只能取得勞保給付的十七萬六千四百元。
From:Easy企管報
保險局:實支實付型按實際金額理賠 林忠正:保險理賠應優先於社會救助
【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如果領了相關社會救助補助,保險公司還會理賠醫療保險嗎?日前一個保戶向台北市消保會申訴,投保某家壽險公司實支實付型醫療險,被保險人因罹患癌症住院治療,向該壽險公司申請住院醫療給付,壽險公司卻不願意給付。理由是被保險人已經領了相關社會救助補助,金額已經超過實際住院醫療費用,因此不能理賠。
據瞭解,此個案中的保戶向保險公司申請實支實付型醫療險的理賠金額,已累積達800多萬元。保險局官員表示,實支實付型的醫療險理賠,是不應該扣除社會救助的項目,但是這次的理賠爭議,據瞭解,主要是因為保戶提出的單據不完整,壽險公司才沒有理賠,並非是因為保戶已經領了社會救助而不理賠。
【2005/08/03 星期三 經濟日報/B4版/保險人生】
■記者 葉慧心
阿欽於民國87年間投保終身壽險,並加保住院醫療保險附約,這項契約約定:一旦被保險人因病住院,保險公司須在365天的給付天數上限範圍內,按日給付每天1,500元的住院費用。
88年3月29日,阿欽因胃部幽門桿菌感染及白血球過多等病因,到陳內科醫院就診,醫師認為須住院治療,阿欽當天就住進醫院,數日後,也將此事通知了保險公司業務員。然而,對方始終都未聞問,也沒表示任何意見,阿欽與家人以為,只要等出院後,備齊相關文件,即可請領住院理賠保險金。
同年5月8日阿欽出院了,一共住了41天,他向保險公司申請6.15萬元住院補助費用理賠。不料,保險公司卻以阿欽住院處所是「診所」,並非「醫院」,不符合保險契約的理賠要件而拒賠。
【2005/08/03 星期三 經濟日報/B4版/保險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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