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超速沒有照相,可以告發嗎?

本人日前在3號國道凌晨開車南下於約333KM處被1名手持紅色發光警示棒站在外側第一車道的人攔下(旁邊車輛即時打開其車頂紅藍警示燈)當時才發現該車為警車持發光警示棒為穿著警察制服之員警我減速靠路肩停下車之後他從後面跟上說我違規超速就請我出示證件順便叫我看那隻測速器上面所顯示的車速135KM.我並不認為我有超速.(我想申訴).
From:魅力電子報-LawFormo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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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標錯價格的法律爭議

明沂法律事務所 簡榮宗律師
據媒體報導,網路商店又傳出「標錯價」的烏龍事件,由聯邦銀行經營的UBMall線上購物,於販賣時將原價十九萬多元的電漿電視標價成一萬九千多元,因此,一時之間造成網路使用者的搶購。其實這並不是第一次發生的事了,在民國九十年時,惠普公司(HP)將原新加坡幣329元的印表機,不慎錯列為新台幣329元;而於九十二年PChome Online網路家庭電子商務部門也曾將市價16900元的512MB Memory Stick卡誤植為12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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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通姦,刑法為何不罰?

日前發生的法官婚外情案,震驚了司法界,女法官的檢察官老公,以DNA血緣鑑定,證實其女兒為張姓男法官的,因而提起通姦罪自訴。但法院方面認為女法官受孕的時間點,兩人都在美國,屬於「國境外犯罪」,因此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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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了育嬰假就等於失業了?

一名女姓員工二年前向公司請育嬰假,是全國首位適用「兩性工作平等法」的受惠者,但二年後申請復職,卻被公司以「業務性質變更」等理由資遣。該女姓員工於是在台北市市議員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控訴僱主因不滿她請育嬰假而違法解僱;公司則澄清說是單純的人事調整,與育嬰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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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關係中「試用期間條款」的性質與效力

海灣國際法律事務所 呂錦峰律師
案例:
凰凰花開,驪歌響起,宜靜剛剛自某大學企業管理系畢業,就馬上面臨就業的問題,宜靜上人力網站找了許多家公司都不盡人意,後來看到一家貿易公司誠徵業務助理,要求英文說聽讀寫的能力,宜靜自覺英文還不賴,所以前往應徵,公司人事經理面試後,認為宜靜適合,便要宜靜簽署任職同意書,並約定試用期間三個月;其條款為:「本人同意自到職日起九十天內為試用期間,若試用期間內本人不符公司之標準,公司得隨時停止試用,本人同意無條件接受,絕無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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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盤查,人民可以拒絕受檢

跑了一整天的車,終於到了晚上11點的下班時間,小黃可以回家好好休息。但是在回家的路上,好死不死又給他遇到警察的定點臨檢,又給他耽誤回家的時間。在臨檢的過程中,警察先要求小黃搖下車窗,表示臨檢的目的是要進行酒測,看著小黃因疲勞而紅咚咚的臉,以為他有喝酒,遂要其下車接受酒測,小黃都很配合,也順利的通過。但警方接下來的舉動令他不滿,因為警察竟要求他打開前座置物廂及後面的行李箱,為了不想惹麻煩,小黃還是照作,當然又是折騰一番。小黃心想,警察這麼作難道不算是侵犯他的隱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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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攔檢,人民可以大膽說不

小黃是一個客運的司機,某一天在前往上班途中,突然一輛警車靠近,要求他停車受檢,小黃雖然急著上班,仍然都遵守交通規矩,自信沒有違反任何規定。於是當警察前來盤查時,問警察自己為什麼被攔下,沒想到警察的回答竟然是說隨機臨檢,無任何理由。原本小黃是可以準時出車,卻由於警方的隨意臨檢,造成小黃遲到,也因此導致客運誤點,而被公司扣薪水。小黃不平,難道警察就可以這樣隨便的將人民攔下臨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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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付款 當心債權被轉讓

轉給銀行或資融公司 想解約竟遭恐嚇 消基會:依法須告知債務人
但告知定義寬廣 消費者要留意
【記者梁欣怡/報導】
分期付款買東西,看似簡單,但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提醒可能隱藏在背後的行銷陷阱。消基會發現,竟有不肖業者偷偷將債權轉讓給銀行或資融公司,明明消費者辦的是分期付款,到頭來卻變成貸款,想要終止契約,恐嚇、騷擾電話卻不斷,有人甚至被嚇得搬家。
【2004/06/16 星期三 民生報/A2版/新聞前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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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外洩被詐財受損,如何請求賠償 ?

近來詐騙集團橫,透過所取得的個人機密資料,利用人性的弱點,進行詐財的動作,受害者多不勝數,各個年齡層,不管學歷高低的都有。而受害者於受到損失後,往往求助無門,因為這些集團往往都利用假的人頭、帳戶,追查起來都易失去源頭;甚者,即使找到,卻發現地點竟在大陸,要抓也沒有辦法,最後只有自認倒楣。不過,經過警政單位追查,發現這些集團之所以取得這些資料,往往都是由機關或私人機構內部的人員洩漏的,故此,若因而造成損失,受害者可據此請求賠償,但要如何請求,則是一門學問。
From:LEP生活法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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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間道」電影改編之著作權爭議

明沂法律事務所 簡榮宗律師
電影「無間道」於港、台票房造成熱賣,有許多腦筋動得快的網友,即利用電影之片段自行配音。一時之間「CD Pro2」、「盾牌手篇」在網路上轉寄成為風潮,更有廠商看到商機,準備重新剪輯提供使用者付費下載。然而,電影「無間道」的發行公司「群體工作室」卻發表聲明,要求網友停止改編之行為,也造成許多網友情緒上的反彈,認為該公司封殺了網友的改編創意。
From:LEP生活法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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