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壽 考慮賣資產

記者蔡靜紋/台北報導/經濟日報
新光金控總經理許澎昨(26)日以「度小月」來形容當前的經營環境,直言:「要度過這段時間,一定要拿點老本出來」,新光人壽不排除在適當時機出售不動產等資產。
許澎昨日在法說會上表示,要克服利差損,光靠資產配置調整還不夠,新壽「一次性獲利」的標的包括股票、債券、不動產。不過,他強調,處分時會考慮時點,例如利率調降時,可以處分債券。
外資券商近來陸續出報告唱衰壽險業,摩根大通證券昨日更把國泰金、新光金目標價,各降至18元及3元的空前新低水準。這使得法人湧進新光金的法說會,關切新光金要如何突破困境。

繼續閱讀 »

Please follow and like us:

壽險附加生前契約 賣相佳

富邦國華提撥理賠金支付 國寶擬跟進 大型壽險公司仍在評估中
【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壽險保單附加生前契約服務,逐漸成為壽險業提高附加價值的新方向。富邦人壽去年首推這項服務,國華人壽即將於7月跟進。原本要保戶另外付費購買生前契約的國寶人壽,也計劃改弦易轍,朝向免費附加的方式。
【2004/06/07 星期一 經濟日報/17版/財富管理】

繼續閱讀 »

Please follow and like us:

診斷確定罹癌「前」的住院及手術保險公司不給付?

■整理:姚逸瀚
吃檳榔習慣引發口腔囊腫
國豪一家是屏東地區的大地主,因為世代皆以種植檳榔為業,國豪在青春期就學會了吃檳榔,成年之後,吃檳榔似乎已成為一種習慣。日復一日,國豪的口腔出現了一個小囊腫,起初不在意的他並沒有馬上就醫,一直到最近,小囊腫已經發展成一個大腫瘤,而醫生憑著幾十年妙手回春的功力,一經診斷,即判定該腫瘤有極大的可能屬於惡性,且已經影響到進食,並且會有其他病變的危險,所以建議馬上切除。
診斷確定罹癌前即手術 保險公司不理賠
【2006/11/04 星期六 經濟日報/B12版/high high人生】

繼續閱讀 »

Please follow and like us:

一百八十日等於黃金保障?

■內文提供/錠嵂保險經紀人公司  內文整理/姚逸瀚
嘉豪的父親是個職業的賽車手,從小父親就常載著他出去兜風,漸漸地,在父親的感染下,嘉豪也練就了一身好本領,駕馭車子對他來說並不是件難事。
◆截肢逾事故日180天 保險公司拒絕理賠
民國九十四年元旦,嘉豪在前往參加升旗典禮途中,不幸與砂石車發生擦撞,導致他撞上路旁的安全島,送醫急救後,雖保住了性命,但全身仍有多處骨折,醫生囑咐需要繼續住院觀察並進行追蹤治療。而後同年六月,骨折處卻因手術後病變而引發骨髓炎,並於11月底進行截肢。事後,嘉豪向保險公司申請傷害殘廢保險金,保險公司卻以截肢時和事故發生日已逾一百八十天為由拒絕給付,他十分地氣憤,幾經申訴未果,於是向法院提出了告訴。
【2006/10/21 星期六 經濟日報/B12版/high high人生】

繼續閱讀 »

Please follow and like us:

癌末住安寧病房 防癌險不賠?

【記者李光儀/台北報導】
台北榮總護士朱佩玲向國華人壽投保癌症住院醫療險,去年她罹患肺癌後來住進榮總安寧病房,國華人壽給付兩個多月費用後就以「安寧病房不是醫療」為由,拒絕給付。
朱佩玲今年5月過世。妹妹朱佩珊於8月向台北市消保官提出申訴,消保官認為國華應該全額理賠,但國華只願意支付二、三成的理賠金額,消保官認為不合理;朱佩珊說將提起民事訴訟。
【2006/10/04 星期三 聯合報/B3版/基金.理財】

繼續閱讀 »

Please follow and like us:

豁免保費附約讓保險更保險

■孫震宇
現實生活中有很多意外情形,例如因為疾病或意外傷害事故,使得保險要保人日後無法再繳交保費,為讓這些繳不出保費的要保人保障依舊存在,保險公司有推出所謂「豁免保費」的附約,在投保時附加,可讓保險更保險。
購買保險的主要目的是為預防萬一,以避免發生意外時措手不及,而影響正常的生活步調與財務狀況。不過為了讓保單的保障持續有效,保險要保人必須按照契約約定,按時繳交保費,如保費一時未繳,又超過與保險公司約定的催繳期限,除非累積有保單價值準備金可自動墊繳,否則保障便會自動消失。
【2006/10/17 星期二 經濟日報/A15版/企管】

繼續閱讀 »

Please follow and like us:

颱風洪水險 淹 50公分賠 5 萬

保險局研議理賠標準 年保費約1,000元 將依地區訂差別費率
【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颱風來襲、捷運施工不當、水管破裂,都可能造成民眾住家淹水。根據保險局委託的颱風洪水險研究方案,未來將依據淹水高度決定理賠金額,淹水50公分、賠5萬元;淹水100公分,賠10萬元。當颱風洪水引起的土石流,導致房屋全毀時,最高理賠金額為120萬元,與目前住宅地震險的理賠金額一樣。
相關官員表示,一旦颱風洪水險成為政策性保險,當一個地區發生淹水情況,可能好幾百戶同時受害,此時無法依照「實損實賠」的原則,一一去瞭解民眾居家的損失情形,因此決定改採「淹水高度」來理賠
【2005/08/26 星期五 經濟日報/B4版/保險人生】

繼續閱讀 »

Please follow and like us:

拋棄繼承 可領保險金嗎?

■記者 蔡靜紋
王先生於1995年透過荷蘭銀行向瑞泰人壽投保意外險100萬元,並約定法定繼承人為身故受益人。王先生不幸於一場火災中意外身故,留給家人無盡的悲痛及思念,但不善理財的他更遺留了龐大的債務給王太太承受。
王太太在友人的提醒下,要她儘早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至少降低對經濟的影響程度。隔年,經瑞泰人壽保戶服務部門人員試圖與王先生聯絡,經電話探詢,才發現王先生已經身故,奇怪的是,王太太只要求保險公司退還未到期保費888元,不要理賠100萬元。
幾番瞭解,瑞泰人壽保單服務處經理蘇忠禮發現,王太太是擔心領了保險金,會違反拋棄繼承的法令。
【2005/08/26 星期五 經濟日報/B4版/保險人生】

繼續閱讀 »

Please follow and like us:
Pages: Prev 1 2 3 4 5 6 7 ... 17 18 N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