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尤其是住在研究單位裡、長年從事學術研究的朋友,長年沈醉在自己的世界裡,卻沒有認真想過,要怎麼說服其他人,自己的研究成果真的有其價值。
私以為,對於一個專業著作者(也就是「作者」)來說,一本書敢喊到千萬美金絕非成功;真正的成功是書裡的內容遍行世界,深植人心。資訊祇有流通纔有意義,學術僅有開放纔有價值。任何不允許他人使用、修正的論述,大抵來說對社會幾乎是毫無貢獻的。
隨著人與人的交流越來越頻繁(這一方面得歸功於人口膨脹,另一方面則是由於通訊網路的日漸發達),今日世界中絕大多數的創作,皆是奠基於前人的作品。事實上,從學術界重視參考文獻的現象就可以看出,文明乃是經由不斷地累積及衍生著作而來。
在過去的年代中,整個世界被劃分成「公領域 (Public Domain) 」與「著作權 (Copyright) 」兩塊,當妳完成任何著作之時,可以選擇放棄所有的權利,把作品交付公領域而成為公共財,或者選擇保留一切權利,成為私有著作財。這樣的二分法看似極端,至少還可以接受──妳手中仍然有選擇的權利,即便這是「全有全無」的單選題。
轉載自:http://jedi.z6i.org/blog/archives/003780.html#entry
什麼是"創意公用授權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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