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時應注意保障內容是否符合需求
【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消費者買保單之前要看清楚保障內容,金管會保險局發現,最近保險理賠申訴案中,醫療險與殘廢給付的爭議有增加現象,申請理賠時,才發現買的商品內容跟預期的有差距。
金管會保險局昨(27)日公佈今年上半年申訴案件統計,保險局科長施瓊華表示,理賠申訴案件的爭議,過去是以告知義務問題最多,但最近反而是醫療險及對殘障認定等最多。
消費者投保時,可能對保單類型未注意,理賠時才發現買的保障內容與預期的有落差,如有些醫療險是只保障住院醫療,如果只有醫療沒有住院,就不會賠。還有一些壽險保單除外責任範圍的認知,如流產在意外險中是排除的,但因意外流產則可理賠等。
【2004/10/28? 星期四? 經濟日報/B6版/保險人生】
不過,也有些保險公司在風險可以控管情況下,會在條款中適度開放,如醫療行為引起的意外死亡也會賠,全看商品與費率的設計而定。所以,消費者投保時,最好先注意,到底保障內容是哪些,是否符合自己需求。此外,對於殘廢的認定,保戶與保險公司間也常有紛爭。
保險局副局長陳惟龍說,所謂「殘廢」,是指身體或肢體的機能,陷於永久無法回覆的狀態而言,如果機能僅暫時喪失,或尚在回覆階段,並非陷於永久無法回覆狀態,就不能認定為殘廢。
也就是因意外傷害事故導致的傷症,經治療終止且傷勢穩定後,如仍遺存符合殘廢給付標準表的項目,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久殘廢者,才能請領殘廢保險金。
保險局統計,今年上半年人身保險理賠申訴有360件、財險245件,壽險以美商安達、康健人壽及國寶人壽等佔率最多。申訴險種來看,人身保險以健康保險爭議居多,其次是傷害保險的爭議;產險仍以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爭議居多。
人身保險最容易引起糾紛的爭議類型,主要是除外責任、承保範圍及殘廢等級認定;財產保險,則以殘廢等級認定及事故發生原因認定居多。
醫療與殘廢給付 認定爭議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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