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保險拒理賠 業者敗訴

■記者鄭惠仁
台南市溫姓男子向國寶人壽投保終身保險,他因開刀住院而請求理賠,保險公司卻以溫姓男子在投保時沒告知另向其他保險公司投保,而以複保險為由認為契約無效,拒絕理賠。溫姓男子不滿而提起訴訟,台南地院判決保險公司敗訴。
【2004/06/29 星期二 聯合報/B4版/雲嘉南綜合新聞】

保險公司除以複保險為由主張契約無效外,還主張溫姓男子訴請的理賠項目是健康保險,屬於可填補被保險人財產上的損害,並非人身保險,因此適用契約無效的規定。
但溫姓男子主張健康保險是人身保險,因生命無價,不適用複保險致契約無效的規定。台南地院法官許蕙蘭審理認為,溫姓男子和保險公司所簽訂的終身保險契約為複保險無誤,而保險公司雖辯稱溫姓男子所投保的附加險是健康保險,但仍是人身保險契約的一種。
另法官認為,溫姓男子是在90年10月間投保,保險公司卻在今年2月間才提出撤銷的意思表示,由於撤銷權已超過一年的期限,判決保險公司解除契約無效,必須理賠溫姓男子6萬元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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