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建設條例 開財團圈地之門

【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2011.04.04】
白淨沙灘、壯闊山谷是台灣人珍貴的共同資產,這些全民共享的山光水色,即將被政府變賣給財團,成為私有資產,未來若想散步沙灘、爬山攬勝,對不起,請先付錢!

為了方便賤賣國土圖利財團,立委紛紛提出各項建設條例,放寬標準、鬆綁限制,任由地方政府賣地換取經濟,此舉更讓財團可輕而易舉地圈地開發。大舉賤賣國土的各項建設條例引起民間團體擔憂,不但無法達到經濟建設目標,反而加深貧富差距,3日在立法院前召開記者會,要求各條例刪除不適當條文、增加民間監督和參與機制,呼籲主管土地的內政部應當立即出面抵制,捍衛國土。
10多年前通過的離島建設條例,是荒腔走板的土地開發條款的前例。來自澎湖的反賭場聯盟代表吳雙澤表示,離島建設條例通過後,導致離島開發失序,澎湖縣立委林炳坤陸續提出博弈條款和3項修正案,博弈條款經過澎湖公投後順利擋下,但3項修正案卻已一讀過關,隨時可能修法成功。
條例放任國土買賣
三項修正案包括面積50公頃以下開發案,由地方政府環評、提供法定容積率以外的容積獎勵,最後是提供公有土地讓民間機構使用。妙雲文教基金會代表傅靜凡表示,以澎湖知名旅遊景點吉貝島為例,島上的沙灘頂多2公頃,如果50公頃以下由地方政府環評,那麼澎湖等於完全脫離中央監督,任憑地方政府說了算。
隨著離島建設條例大開方便之門,讓財團輕易圈地開發,其他地區也紛紛出現類似建設條例,一如東部發展條例、原住民族地區建設條例和雲嘉農業特區發展條例。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代表陳依雯痛批,這次的四大條例全出現在非五都地區,結果是都會區有都市更新條例破壞整體都市規劃;非都會區則是建設條例放任國土買賣,她痛心指出:「台灣全靠賣地換錢搞發展!」
這些發展條例排除了現有法規對公有地使用的限制、降低環境影響評估的層級,大開方便之門,讓地方政府有權輕易徵收私人土地供財團開發。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指出,雲嘉農業特區發展條例中,當開發土地為私有時,一旦協議不成功,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辦理徵收。
這樣的條文內容等於侵犯人民財產權,去年苗栗大埔農田徵收引爆居民自殺,未來這些建設條例一一過關,大埔事件恐將頻繁出現,更不知還有多少悲劇會上演。
原民土地恐不保
同樣事情如果發生在花東地區,還牽涉到原住民保留地的問題。長老教會黃哲彥牧師表示,原住民世居花東,現在政府卻打算將他們居住的土地賤賣或出租給財團,一旦沒了土地,對原住民族生存將是嚴重衝擊。
來自台東的原住民代表高潞以用憂心忡忡,因為花東海岸有20幾個BOT案正蠢蠢欲動,若東發條例或原住民族建設條例一通過,情況將更不可收拾。原住民部落行動聯盟代表歐蜜 偉浪表示,這些條例打著促進發展口號,卻都是財團主導開發,連原住民族基本法的精神都未納入,還搶走原住民土地搶走,他忿忿不平地痛罵:「以後我們原住民真的連鍋巴都不剩!」
四大建設條例放任財團瓜分土地,立法過程卻逃避民間監督。李根政表示,這些草案都缺乏公聽會討論,原住民族建設條例更是快速審查後進入黨團協商,兩黨在密室交換條件,媒體與民眾都無法得知協商過程。
為了避免國土開發失序,民間團體呼籲立即刪除不當條文,讓土地開發回歸現有法令;擴大民間參與機制,納入民眾聲音。陳依雯強調國土計畫法草案尚未進行審查,也因層級過低無法有效抑止國土賤賣問題,她強調,國土計畫法應該拉高到行政院甚至總統層級,確保國土發展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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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comment on “四大建設條例 開財團圈地之門

  1. 台灣有很多政府立法奇怪的點存在著!也營響國家腳步的進步!
    例如我自身的問題:地點,麗寶樂園摩天輪後方
    共有地約9甲!地主26人(目前)
    地上有被以前的違建物佔著!而無法分割!導致有人想分割後做民宿!露營區!賣咖啡都不行!
    違建政府以前不拆變成要分割需拆除地上物還原!有違建的人不跟你分割而卡住!
    所以在台灣根本沒有什麼廉能政府!政府是能混得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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