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圈地為王 多少良田變工廠?

文/陳雅潔
嘉義的何家兄妹為要回老家土地,在行政院大門前「上班」十年;大埔朱阿媽為了農田被徵收,生命也無法繼續。政府不斷徵收農地、開發工業區,不僅是農民悲歌,對台灣民生的長遠影響也正日漸浮現。

嘉義何家兄妹抗爭二十年悲歌
今年六十四歲的何勝興每天早上不到八點,便扛著幾件家當從中壢出發「上班」去。忠孝東路與中山北路口總是車水馬龍,行經的人車多半不會駐足於行政院門口旁的圍籬處,但這裡也就是何勝興和六十一歲的妹妹何玉珠兩人每天準時報到的地方──在散盡家財打完官司後,為了表達對政府強行徵收嘉義老家土地的不滿,他們只剩下抗議一條路可走。十年來風雨無阻,只要是公務人員上班日,兄妹倆一定出現,全勤紀錄可能勝過行政院裡任何一位公務員。
何勝興的父親原來只是個小佃農,民國四十年間國民政府第一次農改,他拿出畢生積蓄,買下嘉義市竹圍子段的大片農地,身故後這片土地便由何勝興等八名子女繼承。但是到了民國七十七年,嘉義市政府突然依據民國三十八年的都市計畫書,說何家的農地是公共設施保留地,將予以徵收,在大哥何加興的帶領下,從此展開了何家八名兄弟姊妹的「護地行動」。
十年來天天到行政院抗議 何家兄妹爭公道
何家在法庭上要求嘉義市政府出示這份民國三十八年、連國民政府都還沒遷台前的都市計畫書及草圖,嘉義市政府提不出來,曾讓法院判決市府必須撤銷原來的徵收。但民國八十年五月,嘉義市政府竟然又拿出新的都市計畫說明書公告徵收同一塊土地。何家於是蒐集了市府辦理徵收過程中的各種缺失,包含公告徵收之後幾日這筆土地才回復登記為何家兄妹所有、都市計畫書中的公園及用地編號多處錯誤、徵收補償費應於一個月內發放卻拖了一年……等等理由,向行政法院提出訴願,這次卻遭到駁回。
何家於是以相關土地徵收所依據的法規,與憲法規定的「保障人民財產」相牴觸為由,聲請釋憲。民國八十五年拿到了大法官如下的解釋令:「徵收土地究對人民財產權發生嚴重影響,法律就徵收之各項要件,自應詳加規定,前述土地法各款用語有欠具體明確,徵收程序之相關規定亦不盡周全,有關機關應檢討修正。」行政部門於是展開相關修法動作,這也成了台灣土地徵收史上著名的指標案例,但即使如此,還是改變不了何家土地被徵收的既定事實。
何家兄妹如今多離開了嘉義,隨著子女成年離家到異地就學工作,而二十年的訴訟、十年的抗爭,從壯年走到老年,老家還是夷平為嘉義市政府旁、熱鬧圓環邊上的一座公園。但何勝興兄妹至今仍不能接受,父親辛苦一輩子留下的土地就這麼沒了,「政府怎麼能這麼強盜!」何玉珠說。雖然父親分給她的這筆土地只有七十多坪,為了和政府打官司,她賣了兩棟房子,這是她多年來幫人帶孩子貼補家用攢下來的;而原來持有三百多坪土地的何勝興,現在每個月還要花費一萬多元,支應每天從中壢往返台北的車資和雜費。
何家兄妹到現在仍拒領嘉義市政府的徵收補償金,他們並不富有,要的是政府認真看待農民的心聲。何家的境遇,透露政府強行徵收農地的不合理性,但類似的故事其實在台灣各個農村不時發生,從一九九六年至二○○九年的十四年之間,台灣的稻米耕地面積減少了五.六萬公頃,如以平均每年減少近四千公頃計算,等於每年就有一五三個大安森林公園面積的稻田消失。而根據營建署研究指出,九六至○三年間,農地轉出做其他使用的面積更合計高達八.五萬公頃,這些農田除了變成公園、馬路之外,也蓋起了房子、或改建成工廠。(本文選錄自第354期財訊雙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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