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財政惡化 人事費破表多(98年度)

【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2011.02.09】
審計部昨天公布,地方財政嚴重惡化,各縣市自有財源不足,全國僅金門、台北市、台中市三縣市自有財源可支應地方人事開銷;有些縣市例如澎湖已嚴重破表,人事經費占自有財源高達573%。

審計部昨天公布「98年度直轄市及縣市地方決算審核結果年報」,全國除金門、連江無公共債務餘額,其餘23縣市均有公共債務餘額;且25縣市財政全數都有赤字。
財政赤字高達30億元以上有9縣市;其餘12縣市介於2000萬至29億元之間,高雄市赤字124億元最多。
審計部表示,縣市政府以虛列歲出預算,或藉追加預算來擴張歲出規模,或長期向基金及代辦經費專戶調借資金,規避公債法的規定,但實質鉅額債務還本付息的負擔,已排擠其他政務的支出。
審計部說,至98年度為止,全國縣市一年以上公共債務,23縣市餘額6000多億,較上年度增加222億;其中有11個縣市較上年度增加債務餘額,又以高雄市增加102億債務最多。
就各縣市人事支出而言,各縣市所編的人事費決算數達4100億餘元,占各縣市自有財源3100億的132%
也就是說,地方政府的自有財源根本難以支應人事開銷。
審計部點名說,宜蘭、苗栗、澎湖等12縣市人事費占自有財源比率超過200%以上,其中以澎湖占573%最高;介於100%至200%間的縣市有桃園縣等十個縣市。
全國縣市中,自有財源能支應人事經費支出者,只有台中市、台北市及金門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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