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聖羅馬帝國,全稱為德意志民族神聖羅馬帝國或日耳曼民族神聖羅馬帝國,是西歐和中歐的封建帝國。早期為統一的國家,中世紀後演變為一些承認皇帝最高權威的公國、侯國、伯國、宗教貴族領地和自由城市的政治聯合體。其歷史可追溯至羅馬帝國。
962年,德意志國王、薩克森王朝的奧托一世建立起了相當於現在的德國、奧地利、捷克等國疆域的王國,於是在羅馬由教皇約翰十二世加冕稱帝,成為帝國的最高統治者,也成了羅馬的監護人和羅馬天主教世界的最高統治者。1034年,帝國正式稱為羅馬帝國,與拜占庭帝國並列。此時帝國統治者以羅馬帝國和查理大帝的繼承者自命,對外大肆擴張,對內則以農奴制等形式剝削農民。1157年,帝國改稱神聖帝國,1254年稱神聖羅馬帝國。神聖羅馬帝國的疆土,包括今天的德國、奧地利、匈牙利、捷克、義大利北部和法國東部、荷蘭、比利時等地區。但事實上,正如18世紀法國啟蒙運動思想家伏爾泰所說,「它既非神聖、又非羅馬、更非帝國」,因為它並未完全統一過義大利。
神聖羅馬帝國皇帝這一名稱始於奧托一世,但人們通常也將查理曼時代的歷代皇帝包括在內。加洛林王朝的諸位皇帝其正式稱號是羅馬人民的皇帝,由教皇加冕賦予,因此這個頭銜也可看作是一個義大利王公頭銜,而且往往與義大利國王平級。而由奧托一世所創建的帝國,皇帝稱號雖然也由教皇加冕,但其本質卻是德意志民族的國家,只有通過征服義大利才能取得「羅馬皇帝」的合法性。帝國的所謂選帝侯,當選者為羅馬人民的國王(實是德意志國王)而非皇帝,因此,並非每一位德意志統治者都可以稱為皇帝。只有進軍義大利,接受教皇加冕的強者,才可獲得皇帝這一殊榮。
9~11世紀,教皇和皇帝一般來說都是合作的:教皇幫助皇帝反對德意志世俗貴族;皇帝支持教皇反對與羅馬教皇權力相對立的拜占庭勢力。1073年,教皇格列高利七世任職,羅馬教皇的權力開始達到頂峰。後來為爭奪日耳曼主教的敘任權(即授任主教和修道院長等高級神職人員的權力)等問題,教皇和皇帝發生激烈衝突,這次教俗之爭持續了數十年,1122年,教俗雙方簽訂的《沃爾姆斯協約》總算給這場爭執劃上了一個句號。最終的結果是,教皇和皇帝都無法維持他們早先的要求。但儘管如此,在整個中世紀,帝國和教會在維護封建制度方面,始終都是緊密合作的。
為了爭奪敘任權,為了稱霸世界,德意志帝國皇帝曾多次進攻義大利,曠日持久的戰爭消耗了帝國的實力。到了霍亨施陶芬王朝統治時期,神聖帝國已成了承認皇帝最高權力的各封建公國和自由城市的不鞏固聯盟,類似中國2、3千年前的共主「西周」。在13世紀後半葉,還出現了德意志歷史上的皇帝空位時期,這一時期,帝國出現了許多獨立的封建領主,各諸侯、騎士和城市間的紛爭和內訌也連綿不斷。
1356年,盧森堡王朝的查理四世頒佈黃金詔書,確認皇帝須由波希米亞(捷克)國王、普法爾茨伯爵、薩克森公爵、勃蘭登堡邊地侯、美因茨大主教、特里爾大主教和科隆大主教等「七大選帝侯」選舉產生,這使得「神聖羅馬帝國」中央皇權名存實亡,帝國開始走向封建割據,當時在這片土地上分割出了幾百個小國或政治集團。這一時期正是歐洲各民族國家相繼建立的時代,而德意志帝國卻處於內戰、分裂和落後的狀態之中,未能形成一個統一的民族國家。從15世紀初起至帝國最終瓦解,皇位均由奧地利哈布斯堡家族佔據。
From:大都會文化‧時事歷史報
「既非神聖又非羅馬」的神聖羅馬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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