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僚殺人 曾大仁必須下台

記者:李玲‧王可莉
李婉鈺點名,有人一路出事一路升官
沒有風雨、沒有地震,也沒有施工,國道三號七堵路段卻發生史上最嚴重的走山事件。從四月二十五日爆發悲劇,到五月四日晚間本刊截稿為止的這段期間內,除了行政院長吳敦義在四月二十六日向社會公開道歉,竟然沒有一個官員出面負起行政責任,「難道這不是一場人禍?不是官僚殺人?」文化大學建築研究所博士李婉鈺點名,現任高公局長兼國工局長曾大仁若是沒有任何行政責任,政府要如何對得起全國民眾?

如果「順向坡」是興建北二高的必要之惡,世仁營造董事長張素琴指出,政府在開工前,應該早已清楚所有路段的地理環境,必須因地制宜施工,尤其,中山高的八堵交流道工程在民國六十三年間曾發生過走山,並造成三十六人不幸罹難的事件,北二高的汐止到基隆路段,當初施工時也發生過多次山崩、落石,這都是人盡皆知的事,這次走山事件顯然暴露當初的規劃、設計可能涉及「做假」,施工、監製可能涉及「假做」,政府主管單位國工局及高公局的官員當然也有怠忽職守,甚至是貪瀆的嫌疑。
地錨生鏽,表示偷工減料
四月二十五日北二高發生走山事件後,有學者到災變現場,看到部分外露的地錨(岩錨)出現鏽蝕情況,質疑地錨生鏽已經影響邊坡保護力,致使當天發生大規模走山時,無法支撐大量的土石。國工局的官員竟然表示,地錨鏽蝕是一種瑕疵,但表面生鏽不會影響結構安全。
李婉鈺說,為了抵抗邊坡下滑的力量,必須做地錨、擋土牆、排水系統等工程。「這次災難一定是最初設計或是施工的環節出現狀況,若不是設計做假,就是施工不切實際、隨便做。」「也就是說,這是百分之百的人禍。」
照理來說,地錨打入岩盤,地錨的數量、高度、深度,都要經過地層探勘後的合理設計。李婉鈺質疑,「原先設計的規劃、監造都有一定的規範與機制,地錨防鏽處理又是另一門檢視課題。」「地錨不可能鏽蝕,鏽蝕就是偷工減料。」地錨的所有部分,包括:錨身、鋏片、錨頭都必須要做防鏽處理。
張素琴表示,地錨須採取雙重的防蝕防護,主要是先將鋼絞線固定在所鑽的孔洞裡,再灌水泥漿,在錨身前段部分,鋼絞線外圍還多了一層護管,護管和鋼絞線之間的空隙也須灌上水泥漿。有了嚴密的防繡措施,地錨怎麼可能生鏽?既然生鏽,就是表示偷工減料,當然也會影響結構安全。
張素琴呼籲,檢調機關應該把當初設計圖、施工紀錄一一和事發現場比對,並且動作要快,必須趁著「有心人」還沒有「毀屍滅跡」前,到現場進行探勘,並蒐集物證,否則未來若要追究工程疏失,恐怕將成為「死無對證」的局面。
不見究責,沒有官員下台
至於行政責任方面,行政院新聞局長江啟臣在四月二十七日晚間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政府會有究責過程,但執行上,要選定必須立即做的事是什麼,現在是以救人優先。如今距離發生悲劇已經超過十天,救人工作也早就告一個段落,為何遲遲不見任何官員因為北二高的走山事件下台?
總計行政機關、官員近日來被點名要求負責的概況包括:民進黨方面,立院黨團總召蔡同榮要求交通部長毛治國請辭,也有立委追究劉兆玄、歐晉德以往分別擔任交通部長、國工局長的責任;國民黨方面,立委謝國樑、羅淑蕾、曹爾忠則是認為國工局與高公局最應負責任。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認為,這次慘劇,高公局明顯未善盡維護管理責任,事後未見交通部的究責動作,讓老百姓覺得行政機關效能有問題。
李婉鈺表示,她在十幾年前曾參與北二高的興建工程,當時所屬工程公司便曾提醒國工局進行「邊坡穩定監測」,但是國工局卻是無人聞問。如今發生了一場原本可以避免的不幸災難,高公局長兼國工局長曾大仁就好像是過去的「兩廣總督」,他肯定要負起立即、直接的責任。
曾涉貪污,官運卻更亨通
李婉鈺直指,民國八十一年,北二高興建木柵通往新店的隧道,其間,針對防水層材料採購案,負責施工的榮工處使用了與合約不符、成本較低的膠帶,曾大仁當時便擔任國工局木柵工務所主任,他被以貪污罪起訴。台灣高等法院並於八十九年底依圖利及偽造文書罪,判處曾大仁各五年二月徒刑、褫奪公權兩年。不過,最後因為程序不符,曾大仁不僅沒有被判有罪,在訴訟期間,官運還扶搖直上。
民國九十七年九月間,北宜高速公路雪山隧道發生通車以來最嚴重的漏水事件,在南下路段二十八公里距宜蘭端洞口不到一百公尺處忽然漏水,六、七十公尺內,總共有六處漏水,用路人行經該路段時,直呼「簡直像駛進了瀑布」。
當時擔任國工局代局長的曾大仁表示,可能是原來的防水層破裂,屬於施工瑕疵,祇要將水導入排水系統即可改善,不影響隧道結構安全。
其次,國工局辦理國道八號銜接西濱公路的聯絡道(台江大道)工程,由於部分路段草率同意廠商以廉價「轉爐石」(爐碴)替代土方回填,導致完工驗收未及三個月,即因爐碴不均勻回脹,路面因而隆起呈波浪狀,通車後不到三個月內,竟發生近五十件傷亡車禍。因此,監察院特地在去年十一月中旬通過對國工局提出糾正案,當時的國工局長是曾大仁。
曾大仁在去年十一月十四日表示,上述工程在監造作業確有疏失,相關人員已受行政處分,包括工程處長被記申誡等,國工局也依合約向廠商追究責任,重新發包在去年九月完成路面修復;至於此案涉及的價差違法爭議,則已經進入司法調查程序。
眷戀官位,一味規避責任
今年二月八日,曾大仁兼任高公局長,負責監交的交通部政務次長葉匡時在交接典禮中強調,公務員的四大核心是廉政、專業、效率、關懷,公務員的第一要務為廉潔。若是認真檢視這四大核心及第一要務,曾大仁能夠問心無愧嗎?
李婉鈺表示,即使不談品德問題,曾大仁在國工局多年,卻一直沒有提出高速公路安全品質的任何檢測方案,這是不是表示能力有問題?在擔任代局長期間,讓民眾開車進入雪山隧道有如駛進瀑布;在擔任局長期間,西濱公路的聯絡道竟然於三個月內發生近五十件傷亡車禍;如今北二高爆發走山事件,又一味推說是天災,以規避責任,如此不敢勇於面對事實,並陷政府於不義,豈非等同於官僚殺人!
曾大仁若是繼續眷戀官位,國人要用什麼眼光看他?
【完整內容請見《新新聞》12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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