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反托辣斯 奇美電認罰71億

【記者邱馨儀、李珣瑛/台南、新竹報/經濟日報 2009/12/11】
美國司法部於2006年底對日本、韓國、台灣等面板廠所提出反托辣斯指控,奇美電昨(10)日宣布已與美國司法部達成協議,奇美電承認操控面板價格,同意支付罰金2.2億美元 (約新台幣71.06億元)。

奇美電將在第四季一次認列非營業損失,以五年期間分期付款方式支付,並配合美國司法部進行後續調查。
法人估計,奇美電前三季虧損已達232億元,加計約71億元的罰金,全年虧損金額恐達300億元。群創、奇美電、統寶「三合一」正加速進行,「新奇美」將成為國內最大面板廠。群創主管表示,與奇美電第一次進行合併會談時,奇美電即告知此案,合併進度不受影響方仍以3月1日為合併基準日。
美國司法部2006年開始調查面板廠操縱價格,美國司法部全面調查2001年到2006年期間的面板廠與客戶之間的價格操縱問題,依據犯規次數與規模進行裁罰,奇美電裁罰的金額低於樂金。
目前市場關注的焦點在友達與韓國三星,並預估這兩家公司被裁罰的金額很有可能超出奇美電的2.2億美元。相關廠商表示,愈早認罪,被裁罰的金額可能愈低,官司拖的愈久,恐怕風險愈高。
除了奇美電裁罰2.2億美元外,先前已認罪的廠商裁罰金額分別為韓國樂金4億美元、日立3,100萬美元、夏普1.2億美元、華映6,500萬美元、前董事長林鎮弘與其他經理人並需赴美服刑。
奇美電強調,雙方合併過程中,有關美國司法部調查操縱面板價格之事已經提出討論,實際裁罰的2.2億美元也落在原先預估的金額範圍之內,雙方的交易是在相關資訊完整的情況下完成,群創對相關的情況已有足夠的認知,提前結束這個不確定的變數。
由於奇美電與群創合併的換股比例已定,奇美電被罰2.2億美元,同步影響群創,奇美電昨天股價下跌0.7元、以20.8元作收、群創下跌1.3元、收45.45元,同時市場也認為友達可能也有鉅額罰金的風險,股價下跌 0.5元,以34.7元作收。
美國司法部指控奇美電在2001年至2006年間與其它企業聯手操縱液晶面板價格。司法部並發布聲明指出:「牽涉操縱面板價格的業者,還有一部分是全球最大電腦業者包括蘋果、戴爾和惠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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