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誰合適當納稅義務人?

又要報稅了,年年報稅,你的報稅智商到底如何?趁著報稅熱季,來個大檢驗。
問:沒有收入的家庭主婦,能不能當納稅義務人?(答案在文末)
難度★★★
今年申報92年度綜所稅對夫妻報稅有一重要新規定,就是夫妻合併申報,不再限制非是「配偶」薪資才可分開計算,改為本人或是配偶的薪資都可申報分開計稅。

簡單的說,就是夫妻兩人都有薪水,可以隨便找其中一位的薪資所得單獨計稅;若只有一人有薪資所得名目,無論是納稅義務人或配偶的,此人的薪資就可以單獨計稅,不再像以前一樣限與「配偶薪資」連動。
這樣的好處是,日後已婚夫妻合併申報綜所稅時,不用再去考慮誰當納稅義務人,會是誰比較划算,只需用力去想,以本身情況來看到底是先生還是太太當納稅義務人會比較合適。
即使民眾報稅時,選擇了不利於已的一方薪資來單獨計稅,財稅資料中心可以完全合情、合理、合法的幫民眾調整,並退還民眾因選錯夫妻薪資計稅而多繳的稅款。
那麼夫妻中到底誰合適當納稅義務人?老實說,夫妻兩人無論誰都有資格當納稅義務人,即使無所得的家庭主婦也可當納稅義務人。
有些大戶、知名人物為了不曝光,常讓太太當納稅義務人,這也是十大優良納稅人名單一公佈,常有人納悶這些人是誰?這些沒名的人就是有錢人的另一半。
一旦夫妻其中一人當納稅義務人,一有欠稅情況,國稅局也只能追納稅義務人名下財產;若其名下無財產,國稅局也莫可奈何,不能執行配偶名下的財產,要限制出境,國稅局也只能限制這位納稅義務人,這也是有些意圖不良的人會打的主意,當這種人的配偶要有警覺心。
(答案:可以)

Please follow and like us:

發表迴響

你的電子郵件位址並不會被公開。 必要欄位標記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