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竊盜險 不用重複保

理賠金不會超過車價 多投保多繳費 還會惹懷疑
【記者洪凱音/台北報導】
部分擁有百萬級進口轎車的車主,為了讓愛車多點保障,購買多家產險公司的竊盜險。明台產險建議,只要一次購足保額就好,因為竊盜險最高理賠金不會超過車子本身的價格,多家投保只是多繳保費,不能多領理賠金,一點好處都沒有。業者還會合理懷疑車主不當得利的可能,惹來不必要的麻煩。
【2004/06/17 星期四 經濟日報/18版/理財】

詐騙集團猖狂,日前警方破獲有民眾以原住民充當人頭購買價值三、四百萬元的高級進口車,分別向富邦、明台及華南產險公司投保高額竊盜險,謊報失竊後再申請理賠,連續成功得手三次,加上車子轉賣過戶,一年來不當得利超過新台幣千萬元。
台灣產汽車理賠部副理陳宥銘認為,保險公司應秉持「核保從嚴、理賠從寬」的態度來處理每個案件,不但有效預防詐騙,也可減少理賠糾紛,對業者、客戶都有好處。陳宥銘解釋,投保名貴轎車的車主,所得、身份與車價不符時,產險公司應派員到府拜訪一探究竟,及早發現可疑,可以減少未來賠償上百萬元賠償金的可能性。
一般而言,投保時的車價扣除折舊率及自負額的10%或20%後,則為竊盜險的理賠金額,雖然竊盜險不能重複投保,但第三人責任險卻不在此範圍內。如果車主向A及B保險公司分別投保200及100萬元的第三人責任險,最高保額則為300萬元,明台產副總葉聰煌表示,如果車主不幸撞到人,最後和解金為200萬元時,保險公司則依比例原則分攤損失,換言之,A公司理賠三分之二的和解金,其餘由B公司負責。
其次,竊盜險對於車子折舊率規定比二手車市場還嚴,投保半年折舊率為13%,一年為25%。產險公司提醒民眾,即使車不是新車,還是要為愛車上鎖,因為車子被偷,車主還是要負擔失竊的部分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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