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未償還循環信用額度 新增的消費支出仍將被計收15%以上循環息
【記者傅沁怡/台北報導】
消費者使用百貨公司與金融機構合作的信用卡無息分期,真的有利嗎?台新銀行指出,還是要看持卡人平常用卡情況,如果持卡人「無債一身輕」,使用信用卡無息分期當然划算;對於已「卡債高築」者,則建議還是不要輕易使用信用卡無息分期。
「一雙古馳(GUCCI)的鞋分六期,一個月只要2,000多元!」、「每個月付5,000元,買一顆鑽石!」百貨公司的無息分期活動,對於喜歡購物的人來說,簡直就是拒絕不了的魔咒。甚至一些平常精打細算的購物者,也因為「反正沒有利息」,在百貨週年特惠期間,使用信用卡分期購物。但信用卡無息分期,真的完全無息嗎?
以本次新光三越百貨和太平洋祟光(SOGO)百貨推出的無息分期方案來說,多家銀行主管指出,持卡人必須單筆消費滿5,000元或6,000元才能辦理,這意味持卡人要辦理信用卡無息分期,至少要新增5,000元以上的購物支出。
台新銀行表示,持卡人如果原本就未使用信用循環額度,且購買的是家庭必需品,使用百貨公司和信用卡業者合作的方案,便十分值回票價。例如,持卡人使用該方案購買冷氣機,不僅可分六期、每期只要付數千元,還不用利息和手續費。
但是,持卡人要是有未償還的循環信用額度,就算使用分期,新增的信用卡消費支出,仍會計收15%以上的循環信用利率。
台新銀舉例,某持卡人的信用卡循環額度為5萬元,信用卡年息20%,則持卡人在未清償循環信用額度,每個月都要支付近千元的循環利息。在這種情況下,持卡人如使用信用卡無息分期購買3萬元的物品,次期循環額度立即會變成5萬6,000元,併20%的年息來計息。
銀行主管表示,使用信用卡循環信用額度者,通常對本身帳務處理能力較差,如果再使用信用卡無息分期,由於帳款是分六期入帳,可能使持卡人的帳目更加混亂。而且無息分期「先享受、後付款」的特性,常讓自我控制力較差的持卡人過度消費,增加信用卡負債金額。
【2004/04/19 星期一 經濟日報/18版/理財】
刷卡無息分期 不適合卡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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