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每戶12萬 要附契約影本及收據房貸/一戶一屋 儲蓄扣除額須先扣除
■本報記者郭文平
房屋的租金支出與購屋貸款的利息支出,每年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可申報列舉扣除。房屋租金支出每戶最高12萬元,購屋貸款利息支出每戶最高30萬元,但納稅人若同時有租金支出和房貸支出時,只能擇一申報扣除。
國稅局表示,政府對於無殼蝸牛的德政,就是租金支出可以申報列舉扣除,每戶最高12萬元,連子女在學校的租屋支出,都可以申報。
今年財政部設計申報書時,在申報租屋租金支出扣除額一欄,增加納稅人必需填寫房東姓名及身份證字號。國稅局說,這是為了作業方便,因為房客在申報租屋租金支出時,也要附上租屋契約影本與收據,因為契約上面已經有房東資料,國稅局其實也可以查到。
申報購屋住宅貸款利息支出時,有幾項原則,例如:每戶以一屋為限,且房屋需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所有;另外,該房屋為自用,不可做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在申報購屋貸款利息支出時,也要先扣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後,再以餘額申報扣除。
去年流行「抵利型房貸」,貸款戶在存款帳戶中的金額,不計算存款利息,但是可以扣抵貸款的利息,國稅局說,賦稅署在去年底發佈解釋令,認定抵利型房貸雖然號稱存款帳戶不計息,但是實際上因為可以扣抵貸款利息,仍然被認定有利息收入,所以在申報時,存款帳戶的資金也要以定儲利率設算利息收入。抵利型房貸戶在納申報時,必須特別注意,以免明年接到補稅單。
【2004/04/16 星期五 聯合報/C3版/理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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