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提供:新竹馬偕醫院
胃癌的治療目前仍以手術切除為主。其它如此化學治療、免疫治療、放射治療等皆為輔助性治療,不能提供根治性的治療。另外,內視鏡和腹腔鏡切除早期胃癌亦是另一選擇。
1、外科手術療法:
胃癌的基本治療方法是以外科手術為主力,將腫瘤及其周圍組織及淋巴腺切除,是達到完全根治之唯一方法。手術治療的目的大致可分為:
(1)治癒性切除,以達根治之目的。
(2)非治癒性切除,以延長生命。
(3)姑息性手術,則以達改善病人生活品質之目的,如解決阻塞與出血等問題。
傳統的胃癌手術則以進行部分胃切除和全胃切除兩種,並合併淋巴清除,而切除的範圍主要以腫瘤的位置和安全距離來考量。一般而言,上部胃癌行全胃切除術,而下部胃癌則行部分胃切除術。而胃切除手術於狀況穩定的病人而言是一相當安全的術式,手術死亡率約僅2.5%。
假如已知是一至三期的病人,若無其他重大問題不能夠接受手術,都應接受外科處置。倘能切除乾淨,即所謂治癒性的手術,無論期別存活率還不錯,尤其是早期胃癌,五年存活率可達百分之九十以上。假若無法完全將腫瘤切除,治療目標則希望解決因癌細胞存在引起的種種問題、症狀與合併症,譬如在無法將病灶切除乾淨的胃癌,進行手術便是在於減少因胃癌症灶潰爛引起的出血,或是解決腫瘤引起的消化道阻塞。
此時醫療的目的則在於使腫瘤變小,減緩腫瘤生長發育,預防其蔓延,藉以延長壽命。這類手術治療方式有稱為palliative surgery,意指它能減輕或預防症狀的發生,但不要期待能根治癌症。
4、放射線治療
胃腺癌為對放射線呈中等敏感的惡性腫瘤,加上胃正常黏膜及鄰近器官(脊椎、腎臟、小腸和肝臟)對放射線相對敏感,所以放射治療並不作為單獨的治療法式。如果以化學藥物作全身治療及當作放射增敏劑再加上放射治療,對無法切除的胃腺癌可能有些療效。對於具高復發率危險的胃癌病患,手術後輔助性的放射治療併用化學治療對於局部復發率的降低及存活期的延長亦可能有所幫助,但合適的放射治療劑量,所併用的化學治療藥物及適應症的條件仍有待確定。
若癌細胞擴散至脊髓、骨骼、腦或其它部位造成症狀時,緩解性放射治療能減輕症狀、提高生活品質。放射線本身有其副作用,尤其是細胞轉換或其它部位造成症狀時,緩解性放射治療能減輕症狀、提高生活品質。放射線本身有其副作用,尤其是細胞轉換率較快的組織影響較大,例如腸胃道黏膜表皮即屬此類,因此在接受放射療法時病患常會有消化不良,軟便等症狀,但過些時日這些症狀通常會消失,若是合併使用化學治療,這些副作用也會較明顯。
該如何去選擇治療方式?目前對胃癌的較好的治療方式,依發現的期別,有不同的建議,一般說來合併使用以上的二種或更多方法效果較佳,但副作用也較大。以下就以胃癌分期來建議的治療方式。但再次強調,這些看法是供參考,而不是唯一的選擇,每個病患都有其差異,應與醫師詳細討論。
※第0期:由於第0期癌細胞侷限在胃表皮層,只要外科切除即可,不需要任何化學治療或放射療法。現在更有胃內視鏡之切除術,配合內視鏡超音波之應用,其存活率及復發率與傳統手術不相上下。
※第一期:外科切除胃部,以及附近的淋巴結與網膜,並不需要再做其他治療,定期追蹤即可。
※第二期:外科切除胃部、並儘量清除周邊所有的淋巴結。若病理檢查發現癌細胞已侵入胃壁外層,可考慮接受一些輔佐性的化學療法。
※第三期:除非病人有其他的健康問題,這個階段還是以外科治療為主,因為仍有百分之十五的人仍然可以完全治癒。手術後依據病理上淋巴結轉移的程度與範圍,必須再加上輔佐性化學療法和放射療法。
※第四期:這個階段胃癌已蔓延遠處的器官,要治癒是不可能的。治療的目的在於儘量減輕症狀,減少癌症的併發症,例如病患接受手術是為瞭解決胃腸的阻塞或出血,有些醫院有雷射治療設備,也可用來打通阻塞部位。這些病患僅建議給予所謂的支持性治療,有時甚至是以安寧照護為目標,讓病患能較無痛苦,有尊嚴的走完最後一程。家屬也須瞭解到醫學絕不是萬能,必須接受無法治癒的事實,此階段醫療只是在減緩病患的不適。
胃癌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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