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怡慈】
前言
冰館老闆娘張介梅嫁給老闆羅駿樺十三年,似家人、似朋友就是無夫妻之實。有一天,他們離婚了,她讓羅駿樺簽下一紙堪稱「割地賠款」的 (離婚協議書),卻只假扣押到一四九萬元,一場情、理、法的試煉,才正要登場。
台北市永康街知名的「冰館」,今年一月無預警歇業,意外扯出老闆夫妻的感情與財務紛爭,一時成為熱門的社會話題,也讓老饕痛失了一道 夏季美食。老闆羅駿樺揚言:「官司沒結果,冰館就不復業!」不過,縱使還無法品嘗到鮮美的芒果冰,讀者還是可以從這場愛恨交織的財產攻防大戲,學到不少有用的理財教訓。
冰館老闆娘張介梅從小在永康商圈長大,父親是劇評家,母親周麗華是東門市場大姊大,早年經營博弈事業,據張介梅的前婆婆陳春英形容: 「生意好時,錢多到抽屜都塞不下。」
張介梅十九歲在補習班重考大學時,認識了小她兩歲的羅際涓(後改名羅駿樺),「他很有才華、善良又幽默,全班彈琴、唱歌最好聽的就是 他,我是他的頭號粉絲。」張介梅回憶說。兩人愛情長跑十年,「我們是斷斷續續交往,他其實滿風流的。」羅駿樺則說,婚前就覺得跟張介梅的關係像妹妹或女兒,最後會結婚是因「大家都走十年了,要負責。」
共創「冰館」 傳為佳話
這樣一段近似青梅竹馬的感情,日後更因共同創業而一度傳為佳話。冰館開業前五年,生意並不好,後來在媒體、台北市政府大量報導宣傳 下,一碗芒果冰可以賣到一百六十元還大排長龍,近年更成為日本觀光客遊台北必訪的朝聖地。
羅駿樺回憶說,冰館生意好時一天可賣到四十八萬元,從歷年營收、加上投資的不動產增值、再扣除自己名下所有的部分,大略概算,二○○ 七年三月十五日兩人離婚時,前妻張介梅應該有三億五千萬元身價,比自己還多。據羅駿樺自己研判,兩人身價大約二比三。據此推估,截 至這對夫妻離婚,冰館十二年來,共創造逾五億八千萬元財富(含不動產增值);其中,羅駿樺約兩億三千萬元、張介梅約三億五千萬元。
至於投資標的,據羅駿樺一方出示的資料,張介梅偏好持有不動產,目前登記在其名下,及與友人共同持有的房子有四間,外加一個停車位。 而羅駿樺離婚前除了冰館倉庫(放置芒果、物料),資產形式幾乎都是共同基金與保單,離婚後才購入台北市內湖重劃區及台北市廈門街的房子。
誰主離婚 各說各話
三年前兩人偷偷離婚,住在同一屋簷下十三年的公婆都被蒙在鼓裡。陳春英說,自己是在半年多前才知道離婚的事,談及此,老人家眼眶略微泛紅,自己當時還問了羅駿樺,「可不可以不要離婚?」
至於為何離婚,張介梅表示主因男方外遇,「他自己告訴我有外遇,叫我幫他,我們一起去教會、算命、拜佛、求道,一大堆,什麼都去。他很掙扎。」
「後來他告訴我,他不屬於一個女人,屬於所有女人。我每天都在家裡等他,我以為上帝會把他救回來。」張介梅說。
到最後,「我是被他逼去離婚,他那時候急,兩個女朋友逼他,想趕快離婚給人家一個交代,他騙我說,離一下馬上就結 ,只是給外面人交代。」
不過,羅駿樺則否認離婚是他提議的。他說,婚後不久就與張介梅無夫妻之實,三十幾歲時遇到一個女的,第一時間向張坦承外遇,她說「可 以諒解」;花幾年時間解決後,有一天,張卻跟他說,「我們離婚好了,我要給你身、心、靈的自由。」
「她跟我說沒關係,你應該有自由的選擇權,如果覺得我是你人生最後的伴侶,那我們可以再結婚。」羅駿樺以為張介梅其實是在測試他,當 時還豪氣地向辦離婚的律師說:「她名下的財產歸她,我的一半也給她好了。」
羅駿樺目前的委任律師李漢中,以「割地賠款」來形容男方當時所答應的離婚條件;羅駿樺則自我解嘲,「律師跟我說,(法官的)自由心證 大不過這張紙(離婚協議書),在這場打不贏的戰爭裡面,有良知的男人就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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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冰館五億八千萬財產攻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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