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黃祖強/總裁學苑總編輯
在品牌行銷個案研究中,Procter&GambleCo.(P&G)的品牌建立常被提起,這家企業從1837年在美國辛辛那提市生產肥皂和蠟燭起,現已經為全球最知名消費用品品牌之一,《Fortune》雜誌列為500大企業之一。
P&G在2009年營業額達790.29億美元,淨利為134.4億美元,全球員工十四萬,有八十國家分公司,行銷全球一百四十餘國、服務超過五十億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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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黃祖強/總裁學苑總編輯
在品牌行銷個案研究中,Procter&GambleCo.(P&G)的品牌建立常被提起,這家企業從1837年在美國辛辛那提市生產肥皂和蠟燭起,現已經為全球最知名消費用品品牌之一,《Fortune》雜誌列為500大企業之一。
P&G在2009年營業額達790.29億美元,淨利為134.4億美元,全球員工十四萬,有八十國家分公司,行銷全球一百四十餘國、服務超過五十億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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