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PTT洩檢舉人個資 警官挨告賠3萬還遭懲處

新北市海山警分局吳姓交通分隊長,2年前於擔任分局巡官時,曾在PTT貼文發言,回應以帳號「higx」發表文章的當事人,卻在文中說出當事人的名字,還說,「你不是最愛板橋莊敬路跟莒光路了嗎?」,遭當事人提出刑、民事告訴以及申請國賠。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日前民事判決被告吳姓交通分隊長必須賠償3萬元。
三立新聞/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2018-08-16】
海山警分局表示,吳姓交通分隊長民事部分判賠3萬元,但刑事部分獲不起訴處分,對方申請國賠部分也遭到駁回,分局強調,吳姓巡官行為失當,予以申誡2次,也呼籲所屬員警在面對民眾時,應多加注意自身言行。


悶!在PTT洩「檢舉達人」個資 警察被告判賠3萬
ETtoday 新聞/記者陳雕文/新北報導/2018-08-16】

被吉了!海山警分局吳姓交通分隊長前年在一名檢舉達人於PTT發表的匿名文章下留言,「嗨XX」、「XX是你?」、「你不是最愛板橋莊敬路跟莒光路了嗎」讓檢舉人認為自己個資、隱私與人格權等遭到侵害,憤而向吳員與海山警分局提出連帶賠償8萬元,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今判吳員陪3萬元,分局則不必連帶賠償。

判決指出,劉姓檢舉人在2016年3月以匿名帳號「higx」發表3篇文章,時任海山警分局交通組吳姓巡官因一時貪玩,在文章底下留言,並點出劉男的姓名,劉男認為吳員舉動已侵害他的「人格權、名譽權、隱私權、秘密通訊自由權、通訊自決權、心理健康權」等等,讓他感到痛苦不堪。

劉男還認為,海山分局放任警察在網路發表有關職務的談話,也已違反相關保密規範,因此分依《民法》、《國家賠償法》對吳警、海山警分局連帶求償8萬元。

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解釋,民眾只用帳號發表言論,就是為了保護隱私,吳員的留言已足使閱覽及其他回應文章的人,知悉該文章作者即為「XX」,已損及隱私權,考量兩造身分、收入等,判決吳須賠償3萬元,分局則無需連帶賠償,仍可上訴。

記者調查發現,海山警分局的轄區住著許多檢舉達人,承辦檢舉案件在新北市排名第三,去年度分局各類陳情案件高達13115件,僅次於新莊與中和分局,而檢舉達人最常檢舉的案件類別為交通違規,讓警方開單開到手軟,原本吳員半開玩笑的留言最後招來賠款之災,始料未及。吳員說,「做錯了,也判了,就是乖乖賠錢」。

海山警分局表示,尊重法院判決,雖然吳員民事部分確實判賠3萬元,但刑事部分獲不起訴處分,對方申請國賠部分也遭到駁回,不過分局仍以該員行為失當為由,予以申誡2次的行政處分,希望同仁在面對民眾時,可以多加注意自身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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