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自殺 軍保不賠

【記者林燕翎/台北報導】
自殺率節節升高,根據衛生署統計,去年國內有3,400多人因自殺死亡,自殺名列國人第九大死因。綜觀各項保險,勞保、公保沒有排外條款,上班族或是公務員自殺,都可獲得保險給付,但是如果是軍人,除非因公或作戰而自殺,否則領不到軍保給付。
如果投保一般的商業保險,投保期間兩年以內,發生自殺事故,保險不理賠;如果是自殺未遂發生傷病,屬於故意行為,也沒有保險理賠
衛生署統計,去年有6萬6,000人企圖自殺,3,400多人因而身亡,死亡人數是十年前的2.4倍。自殺率攀升,萬一上班族自殺未遂、或自殺身亡,到底有沒有保險給付可領?
【2005/09/16 星期五 經濟日報/B2版/保險人生】
勞委會指出,勞保屬於社會保險,只會看事故的結果,例如傷亡、身故、或職業災害,分別給予不同等級的保險給付,並不會區分傷亡或身故,造成的原因,決定要不要核發保險給付。
一般的商業保險,上班族可以選擇要不要投保,也可選擇保額高低,比較可能出現道德風險,可能為了領取1,000萬的保險金,自殺身亡。至於勞保、公保屬於社會保險,保險給付的額度有限,上班族為領取給付而自殺的狀況不多。
勞保條例僅規定,勞保被保險人、受益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為了領取保險給付,故意造成保險事故,勞保局除了發給喪葬津貼外,不核發其他的保險給付。
也就是說,除非是為了領取保險給付蓄意自殺,否則萬一自殺身亡或受傷,投保勞保的上班族,可以請領傷病給付,假使自殺身亡,家屬可領死亡給付、喪葬津貼等勞保給付
一般商業險規定,投保兩年內發生自殺事故不予理賠;勞保沒有投保期間的限制。即使只投保一年、一個月,自殺身亡或傷病,仍可獲得勞保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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