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起】
上次跟朋友聚餐,又聽到一個發生在上班族真人實事的「總經理被突然解職」個案。
在出頭天網站我提過幾次這種案例,但大部分都是因為總經理經營績效不好,所以董事長突然把他解僱了;可是這次卻是因為績效太好因而被解僱的!
績效太好也會被解僱?為什麼呢?
From:http://www.askjeff.com.tw/content.asp?docid=384
主角的這位總經理(稱為K君)在一年前被家中小型企業的董事長透過關係,三顧茅廬敦請前去「振衰起敝」。當時這家公司的董事長看到業績直線下滑,每天都在賠錢,所以很慷慨的就把不少的股份以當時的行情價賣給了K君,希望K君因為利益共同體的角度可以盡心盡力救他(這家公司)一把。
K君既然買進了這些股份,保障了「所有權」,當然就義(利)不容辭,盡心盡力作事,連每月的薪水都不拿,全心全意的投入,大約過了五、六個月吧,公司業績開始好轉,後來開始亮麗起來,這幾個月還賺了不少的錢,這時候的K君對自己的績效當然很滿意,也認為公司應該趁機擴充,所以他就去找董事長談增資與擴充的事情…
沒想到董事長竟然連一句謝謝的話都沒有說,只淡淡的表示說公司現在已經不需要E君的幫忙,他決定把公司收回來自己管理了。
收回就收回吧,K君想想,反正階段性任務也達成了…
沒想到董事長竟然還堅持要把當初賣給他的股份「原價加上銀行的利息買回」!
K君可完全沒想到董事長不但翻臉如翻書,竟然還開出這種離譜的條件來!
後續發展想當然耳是鬧的很難看的啦…
【傑夫解讀】
我感嘆的是真是「歷史再度重演」,竟然又碰到個「君子可欺之以方」的案例。
這也再度顯現國內上班族在任職的時候往往以「君子之道」為之,認為只要自己努力做事,老闆自然會待之以禮…這實在是太天真了;相對之下,美國的上班族就比較知道運用「僱傭合約」以及「golden parachute」(黃金降落傘)來保護自己的權利。(相關內容請各位自己參閱,此處不再重覆)
再度碰到這樣的案例,我不得不重申兩句話:
一、上班族要避免被人家欺負(被吃豆腐)就得「先小人後君子」,千萬不要太過天真。
二、如果你自己不能處理這種僱傭合約的話,還是花點小錢找我們或是其他專人出面幫你安排吧!
這種案例我在負責達利創投哪幾年碰到的還真不少,公司初創時期很少有人會爭執的,一旦公司上軌道開始賺錢以後就會發生很多奇怪的事情,這種「翻臉」或是「吃掉對方」的糾紛更是經常發生,我實在是想不通,道理很簡單,事先防止的方法也很清楚,為什麼這種上班族的悲劇還是不斷的重演呢?
感嘆之餘寫下這篇再度提醒上班族朋友,千萬不要讓這種「悲劇」發生在你的身上!
君子可欺之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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