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署將修法 取消依職業分類 免得以多報少
【記者陳惠惠/台北報導】
林志玲擁有令人艷羨的收入,一個月卻只須繳交六百零四元健保費,看在失業民眾眼裡,可能很難覺得公平。但學者表示,現行健保保費是以薪資所得作為計算基礎,不見得是高收入者保費就繳得多。
為了改善現行保費負擔不公的現況,行政院二代健保修法方案即取消現行依投保人職業分類,改以家戶所得計算保費,除了薪資,包括股票、利息和房租等個人所得收入,統統都算進來,以免「以少報多」。衛生署希望九月能將法案送進立法院,儘快修法實施。
【2005/07/28 星期四 聯合報/A9版/話題】
健保局官員私下表示,不只是林志玲,有些企業大老闆兼有農民身份,就以農民身份繳健保費;或沒上班卻有龐大股市或房租收入者,也以無職業身份投保,繳交較少保費,並不公平。螢光幕上許多高收入的藝人,也因為在投保身份上難以界定,雖然收入動輒上千萬,可能還是以第二類職業公會者或第六類身份投保,若以最低工資計算,最低只要支付五百廿四元保費。
中華財政學會祕書長朱澤民指出,就算藝人直接掛在經紀公司名下,並以第一類被保險人身份投保,所付的保費也不見得比第六類高。他說,現行健保費用依薪資所得來計算,林志玲就算年收入高,只要不屬於薪資所得收入,就不列入計算,再加上第一類保險人只要負擔百分之卅的保費,要繳交的保費搞不好還更低。
不只藝人,朱澤民說,像有些退休老人,有月退俸可領,有些農漁民或沒工作者,卻有田地、房屋及大把股票,他們也歸入第六類被保險人,每個月也只要繳六百零四元。朱澤民說健保開辦之初,雖然在給付面上統一了,但為了一併納入公、勞、農等不同身份的被保險人,且加上有被保險人無法以上述概念分類,才會出現第六類保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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