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輕公文曝光 蘇治芬雙面人

記者:黃博達
人前下跪人後簽字OK,雲林縣府批准「機械室」使用執照
台塑麥寮六輕廠七月連續發生兩次火災,第二次是更嚴重的重油外洩氣爆,並引發大火。雲林縣長蘇治芬為此特地到行政院前下跪,一時之間,似乎把縣府的責任分擔到中央。然而,第二次六輕大火是七月二十五日晚間,蘇治芬下跪是七月二十九日,三十日蘇治芬則批准六輕的建築「機械室」使用執照。

蘇治芬人前下跪、人後核准使用執照的做法,在雲林地方引起軒然大波,民眾開始質疑蘇治芬帶領麥寮鄉親到台北丟擲死魚、文蛤,根本就是推卸縣府督導不周的責任,更是轉移政治責任,由中央各相關單位概括承受。
《新新聞》獨家取得縣府發函公文,承辦人為縣府新聞室林妙慧,發文日期是七月三十日,主旨為「准予發給(九九)雲營使字第463號使用執照」。說明的第一點寫到,「依據雲林縣消防局九九年六月二十二日」雲消預字第0990007381號函暨貴公司九九年六月二十五日申請書。
第二點,「為在雲林縣麥寮鄉三盛村台塑工業園區十七號(麥寮鄉六輕段一六四、一六四之一、一六四之二號等三筆)建築機械室完工。」第三點,「建築物完工後請在三十日內向稅務局申報房屋現值及使用情形以免逾期受罰。」
這分公文,正本發給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本發給雲林縣麥寮鄉公所(含相片)、政文營造有限公司、雲林縣稅務局(含執照申請書及圖各乙分)。
不做事,祇作秀/工安延燒,蘇竟全無對策
照理說,六輕在七月初發生第一次工安事件後,縣府應該有警覺心,針對六輕內部工安做初步檢驗,甚至相關後續使用執照的核准與發給,都應該更為審慎。然而不到二十天,六輕第二次大火引起民怨,縣府仍然沒有警惕,蘇治芬更批准六輕廠內的建築使用執照。這中間,蘇治芬到底在玩什麼花樣?
在雲林地方,已傳出蘇治芬搞兩手策略,她除了「人前下跪、人後核准執照」外,許多民眾更質疑其是否「人前抱屈、人後收錢」,因為在工安事件的浪頭上,蘇治芬還敢於核准並發給六輕使用執照,恐怕不能夠排除人謀不臧的可能性。
而且,該分公文還是由雲林縣消防局所上簽,也就是廠房是由消防局負責查核督導,絕對是屬於工業安全的項目。縣府核發使用執照,蘇治芬在蓋章的同時,是否想到六輕的工安正在延燒,此時批准公文不是會成為人民公敵嗎?
事實上,蘇治芬身為雲林縣長,能為六輕麥寮大火善後的事,確實很多,但是她卻選擇到立法院開公聽會,民進黨立院黨團還特闢菁華時段,讓她完整陳述六輕大火始末,以及後續善後工作。隔日又到行政院下跪,種種作為,都是試圖透過推卸責任來解決問題。
如果縣長下跪、民意代表下跪可以解決問題,讓農產品減少遭受污染,讓文蛤、鴨子接二連三暴斃、死亡的事件消弭,或是讓六輕工安事件不要再度發生,或許意義比較大。但是蘇治芬下跪,政治目的大於實質,不但激化中央與地方的對立,甚至把地方無能、縣府管理的怠惰、失職,透過事件爆發,徹底推卸給中央。蘇的作秀手法,讓許多地方人士不能苟同。
台塑六輕四期已經建廠超過十二年,石化機械本屬老舊,過去數年間的六輕工安事故至少發生十五起,這段時間,雲林縣政府究竟做了哪些改善?即使中央與地方各有權責,但是地方對於消防、環保等,都有直接的稽查取締權,甚至有限期改善、勒令停工的權力,然而這些問題始終存在,縣府就脫卸不了干係。……
【全文未完,完整內容請見《新新聞》122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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