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最近網路流傳一封電子郵件指稱「只要有B型肝炎帶原,任何保險都將不生效」之文章,由於台灣有B型肝炎帶原的人相當多,引起不少討論。保險局官員昨(25)日澄清,並非如此,只要B型肝炎帶原者通過體檢,保險公司還是可以承保。
不論投保壽險、健康險等,壽險公司都會要求保戶填寫告知事項:「過去一年內曾因患有肝炎病毒帶原而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壽險業者表示,如果保戶回答「有」,將進一步要求保戶去做體檢。
【2005/04/26 星期二 經濟日報/B4版/保險人生】
保險局官員表示,他本身就是B型肝炎的帶原者,自己投保時,有誠實告知,保險公司要求他體檢,結果肝功能正常,保險公司仍然接受投保,而且並未加費。
壽險業者則表示,如果檢查結果發現肝功能或其他檢查出現問題,醫療險、重大疾病險有可能會拒保。不過,如年金險、養老險或非增額型的終身壽險,還是有可能承保,但會提高保費。
新光人壽表示,依各保險公司要保書的告知事項,「肝炎病毒帶原」為投保時過去一年內的告知事項,即「投保前一年內如患有肝炎病毒帶原而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者」才需要告知。如果是投保前一年以上患有肝炎病毒帶原,不論有沒有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都不必告知。
如果保戶在投保前一年內,患有肝炎病毒帶原而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者,該怎麼辦?壽險公司說,根據過去經驗,B型肝炎帶原者罹患肝癌的機率比一般人高,投保時如果確實告知,保險公司會要求保戶再作檢驗,再就檢驗結果決定承保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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