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餘操縱手法概論

作者:徐俊明 2002/11
傳統的會計或財務教科書中總會提起企業會出現「盈餘操縱 (Earnings Manipulations)」的情況,上課時老師多半是輕輕帶過這個 "老掉牙" 的問題,讀者也就簡略地閱覽,"認識" 了這個名詞。
實務上雖然出現的不少企業操控盈餘的真實案例,但可能是成立的案件較為零星,所引起的迴響程度似乎不怎麼熱烈,直到 2001 年多家巨星級公司的盈餘操縱大戲在美國資本市場的舞台上演後,出現恐慌性賣壓,才普遍受到重視,而這些戲碼的劇情錯縱複雜,甚至連大學會計科系的教授也落入企業作帳的迷魂陣中,此時大家才回到傳統的會計基本面,探就原因及擬訂對策。
以下簡介常見的盈餘操縱方式,但其中許多手法是違反「一般公認會計原則 (GAAP)」,事實上,如果金額重大,獨立的會計師審閱時大多會發現此種情況並要求改善。
From:中興大學財務金融學系 財經專題

一、銷售

  1. 寄銷或代銷列為銷售:
  2. 就「一般公認會計原則 (GAAP)」而言,寄銷不應認列為營收,要等到出售給最終消費者,才能視為收入;但有些企業卻會將寄銷列為收入,虛報業績。

    電腦遊戲軟體廠商與通路商簽訂契約銷售產品,交付產品後屬於商品寄銷,但有些業者卻將此列為銷售,年終時又未將契約提供給會計師查核,虛列了營業收入。
  3. 存貨列為海外子公司銷售:
  4. 當企業銷售狀況不佳,將存貨列為海外子公司的銷售,由於海外關係企業間的業務查證困難 (或由海外會計師查閱),短期內難以發現問題。

    台灣中強電子公司 1998 年對其海外子公司之存貨及應收帳款未給予適當評價,1998 年前三季公告仍有不錯的獲利,但年度決算卻出現 $33 億的虧損,消息一公佈,其股價立即重挫。
  5. 關係企業營收:
  6. 母、子公司實質上是同一個經濟個體,為顯示該經濟個體的財務狀況與經營成果,期末必須編製合併報表。但實務上,企業可能隱瞞母、子公司 (或與關係人) 的交易狀況,甚至以關係企業假作交易。

    美國恩隆 (Enron) 公司成立於 1983 年,原為一家德州休士頓的瓦斯公司,之後該公司逐漸增加其他能源交易業務,並於 1999 年設置網站交易平台,行業別包括了天然氣、電力、基本金屬、紙漿、塑膠及光纖寬頻等項目,成為全球第一大能源交易商。
    恩隆公司的財務長 (Andrew Fastow) 擅長於金融交易 (主要投資於利率衍生性商品),並利用其合夥事業投資從事複雜的交易,粉飾公司財務狀況,主要的操作如下:
    ‧1997 年透過關係企業 Chewco 投資於 JEDI 合夥公司,但恩隆卻漏列這兩家企業的財務資料。
    ‧1999 年利用 100% 的子公司 LJM1 與恩隆對做交易,移轉恩隆的轉投資風險,但也漏列了 LJM1 企業的財務資料,未併入恩隆,膨脹了公司的整體營收。
    上述做法係為了隱藏鉅額負債,未充分將負債揭示於財務報表上 (利用「特殊目的個體 (Special Purpose Entity)」不必將負債列入資產負債表中之規定,專家估計恩隆實際負債金額約 400 億美金,但報表上僅能看出 $130 億),亦未公開其關係企業之間的交易及利益輸送,讓投資人誤以為恩隆業績快速成長。
    恩隆 2000 年報表上的營業額突破了 1,000 億美金,股價最高為 $90,但 2001 年市場傳出恩隆的假帳問題,其股價便迅速下跌,同年 11 月 28 日標準普爾 (S&P) 公司將恩隆之信用評等列為 "垃圾",股價暴跌為 $0.61,幾天後 (12 月 2 日) 恩隆即宣告破產。

    但目前台灣的母、子公司若為不同行業,不需編製合併報表,投資人不易瞭解該經濟實體的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

  7. 代收款列為收入:
  8. 將代收款列為收入可製造業績成長的假象。

    默克 (Merck) 製藥公司為美國道瓊工業指數的「藍籌股 (Blue Chips)」,默克旗下的美可保健公司 (Medco Health Solutions) 自 1999 年起將消費者支付給藥局的自付額美金 141 億列為營業收入,但美可保健並未實際收到該筆款項 (2001 年美可保健的營收為美金 297 億,佔默克總營收的 59%),雖然美可保健也相對提列支出科目,但卻讓人誤以為公司業務成長。
  9. 將預收款、訂金及保證金等列為收入:
  10. 預收款、訂金及保證金屬於負債科目,有些企業為了美化帳面,將這些科目虛列為當期收入;雖然明年度的收入減少,但今年度對股價具有正面效果。

  11. 提前認列完工或服務進度:
  12. 由於有些企業的施工或提供服務的專案跨越不同年度,有些企業為了調節帳面上的獲利狀況,刻意增加投入成本之金額,加速完工進度 (實際進度較慢),再增加整個專案的收入認列。

  13. 將業外收入列為銷售收入:
  14. 公司將業外收入 (如佣金收入、技術報酬金、權利金等) 列為業內收入,例如流通業者或技術供應商常使用這種手法,目的是為了讓人以為本業具有成長,並美化相關的營運績效比率。
    不過,將收入區分為業內及業外並不見得適宜,台灣所採用的損益表學習日本的格式,將收入區分為業內及業外,但經濟環境大幅變動,許多企業的營收來源廣泛,其中不少係來自業外,現階段實務上常見的業外收入係來自子公司的營收。

    亞洲光學公司主要業務為研磨鏡片及生產雷射測距儀,母公司設於台灣,實際生產則位於中國大陸。該公司 2001 年之本業盈餘為 0.63 億元,業外盈餘為 4.2 億元,而業外盈餘主要係來自大陸;事實上,這種情況並不意外,但主要獲利來自業外盈餘,容易令人以為盈餘品質不佳。
  15. 將委託加工假作為銷售,加工後再買回:
  16. 真實情況:A 購買原物料 $100,以 $10 之費用委託 B 加 (代) 工。
    記帳方式:A 銷貨 $105 給 B,向 B 進貨 $115。

    A 廠商虛列營收。

  17. 膨脹銷售金額:
  18. 利用下列方式說明:

    A 出售給 B,B 出售給 C
    B 出售給 A,A 出售給 D

    A、B 為同業 (甚至是關係企業) 且交叉下單,彼此膨賬業績。

二、銷售貨退回與折讓

  1. 不認列銷貨退回:
  2. 客戶退貨後公司不願列為銷貨退回,將退回的貨品作為存貨或固定資產。

    L 機械生產商出售一批價值昂貴的機器被客戶退貨,影響其營收甚鉅 (會進而影響股價),因而將退回的機器列為固定資產 (記為買入固定資產),以免業績不好看。
  3. 延遲認列銷貨退回之時間:
  4. 客戶退貨後,公司先不驗收,將銷貨退回延遲至下一期才入帳,或是與客戶事先約定,下一年度再退回;不過,如果銷貨退回的金額不高,其實影響並不大。

三、銷貨成本

  1. 低列進料成本:
  2. 公司或大股東補貼進貨廠商進料差價,以提高獲利,藉由股價上漲獲利來補貼所支付的成本。實際上,公司的獲利能力要比帳面差,此種方式有損長期投資股東之財富。

  3. 將成本灌入在製品中,低列實際成本:
  4. 就一般製造業而言,在製品的項目繁多,完工比率須透過專業認定,且盤點困難;因此,有些企業將已完工出貨之進料成本放置於在製品的科目中,或改變固定成本分攤至存貨的方式,未將成本結轉至銷貨成本,以便美化盈餘。

四、營業費用與折舊費用

  1. 以股票分紅抵償薪資費用:
  2. 由於台灣將員工股票分紅列為稅後盈餘之項目,一些公司以股票分紅方式壓低薪資,成本低當然帳面的獲利也就較佳。

  3. 修繕費用資本化,不認列為費用:
  4. 公司修護設備可以增加產能或延長耐用年限者,此種費用可視為資產,逐年折舊攤銷,即所謂的「資本化 (Capitalization)」。而一般修護若僅能使設備維持正常運作,並不能增加產能或延長耐用年限者,則應作為當期費用。當公司的修護費用龐大時,公司若 "判斷" 該修護增加資產效能,將其「資本化」將可降低當期成本,美化盈餘。

    世界通訊 (Worldcom) 公司為世界第二大長途電話公司,該公司將其線路及撥接費用資本化,金額高達 $38 億美金,低估費用、虛列盈餘,2002 年成為美國國會調查對象。
  5. 費用認列為遞延資產:
  6. 公司將應認列之費用作為遞延資產,分年攤銷,以降低成本、增加獲利。

  7. 延遲成本、年終獎金之認列時間:
  8. 公司本期發生之成本到下一期才認列,可美化本期盈餘。

  9. 低列折舊費用:
  10. 公司若具有眾多或昂貴的實體資產,每年會有可觀的折舊費用,公司可採取兩種方式使折舊費用下降:
    @延長資產耐用期限
    @高估資產殘值
    折舊費用降低便美化了盈餘。

    一些民航公司因營收不佳,將飛機之使用年限 12 年調整為 18 年,以減輕帳面上的折舊費用。
    美國 Waste Management 公司從事廢棄物處理之業務,該公司因不當延長了垃圾車及大型鋼製垃圾容器的折舊年限,淨利因而較為亮麗 (1999~2001 虛增了約 $7.16 億美元),在 2002 年遭國會調查,公司股價隨之下跌。

五、業外收入與支出

  1. 投資利益及損失:
  2. 舉例而言,A 公司大股東持有 B 公司股票,該股東在行情不錯時將 B 股票出售給 A 公司。

  3. 處分資產之利益及損失:
  4. 有些公司出售設備 (給關係人) 後,再予以買回但實際上並無移轉行為;此一動作在損益表上為處分資產利益、在資產負在債表為買入資產,對獲利數字有所助益。

    美國川普公司 (Trump Hotels & Casino Resorts) 從事旅館及賭場業務,該公司 1999 年第三季所宣佈的「擬制性盈餘 (Pro Forma earnings)」的金額高於分析師的預測,但其原因是將不尋常所得 17.2 百萬美元納入計算,卻扣除一項 81.4 百萬美元的部門停止營業之費用,高估了「擬制性盈餘」。
    美國證管會在 2002 年 1 月下令川普公司停止宣佈「擬制性盈餘」,並指責川普公司明知卻發布誤導投資人的消息,違反聯邦反詐欺法。
  5. 存貨跌價損失:
  6. 當公司產品的生命週期較短 (例如科技或時尚產品),且產品滯銷,則會發生跌價損失;有些公司因而隱藏此種損失,以免當期獲利狀況過差。這種作法其實存在著僥倖的心態,希望下一期產品的銷售能夠好轉,盈餘就不會那麼難看;不過往往事與願違,過時產品多半難以出售,以致於日後需提列大幅損失。

    旺宏電子於 2002 年 7 月宣佈調降財務預測,稅前淨利由原先預計的新台幣 1.27 億調降為虧損 96.6 億,其中存貨損失高達 20 億 (跌價損失由 1.67 億元調整為 21.63 億元)。
  7. 匯兌損益:
  8. 當企業在海外設立子公司,將會因匯率的變化而產生匯兌損益。例如當本國貨幣貶值,海外資產則相對增值,如果不處分資產則具有未實現利益 (記入股東權益中的累積調整科目),但有些公司卻假作處分資產產生利得,以增加盈餘。

六、資產之處理

  1. 應收帳款:
  2. 一些企業應收帳款的問題歸納如下:
    @客戶之貨款遭到 (業務員或財務人員) 挪用。
    @估計壞帳損失提列不足,不沖銷倒閉客戶之帳款。

  3. 短投改長投:
  4. 公司短期內投資股票之利益 (損失) 應列入損益表中,但若股價大跌,淨利隨之下降;但公司若將這些股票轉為「長期股權投資」,僅列入資產負債表 (股東權益) 的減項,不須在損益表中揭露,不會影響當期損益。一般股東若不仔細研究,也就不會抱怨盈餘過低。

  5. 固定資產:
  6. 公司利用固定資產美化帳面的常見方式如下:
    @虛列資產:有些公司受國外廠商委託開發商品 (例如模具),且國外廠商已支付了開發費用,所有權應屬於委託人;但受託廠商卻將商品列為本身資產,虛報資產總額。
    @高價資產:公司以高價向特定人 (如關係人或負責人之人頭公司) 買入資產,有圖利或掏空公司資產之嫌。

    台灣×鳳公司為上市食品股,原從事水果罐頭業;1994 年該公司董事長的長子 H 先生出任總經理,上任後朝向冷凍食品及營建業發展,但業績未見顯著改善。由於 H 先生將個人建設公司位於台北信義計劃區 5,000 多坪的土地,以 4 億多元轉售給×鳳公司 (轉賣之價差約數千萬元),推出了超高級住宅,但案子推展的並不順利,部份股東認為土地價格過高而不滿,引發了委託書爭奪戰。

    另一種狀況是公司過去以高價買入資產,但資產的市價下跌,但公司卻不願提列損失,利用關係企業以高價向母公司買入資產,以便膨脹獲利狀況。

    美國亞利桑那浸信基金會 (BFA) 於 1980 年代向教會會友募集資金,承諾將一部分獲利協助當地牧師。BFA 投資了不少不動產開發案,但其中有許多案子賠本;BFA 的管理者因而將這些不動產高價賣給關係人 (前任董事長) 所擁有的 ALO 公司,但實際上並未真正賣出,只是為了避免提列投資損失。此宗財務報表弊案直到 1998 年才報發,1999 年 8 月亞利桑那州政府命令停止促銷該基金,幾個月後 BFA 申請破產,會計師則被控涉有教唆詐欺之嫌。
  7. 無形資產:
  8. 有些公司因擔心研發費用過高而影響獲利,因而將研發工作交給非關係人 (實質上為關係人),待開發後再買入專利權,分年攤提;如果此種研發的確是產品 (服務) 的改良或開發,其實也無可厚非,但若買入的專利權根本沒有創新性或市場性,就有可能是圖利公司的當事人,甚至是掏空公司資產的手法而已。
    另外,有些公司在買入智慧財產權或從事購併 (商譽) 之後,故意將無形資產攤提時間拉長,而且未定期評估無形資產的價值變化,遇有折損時,亦不沖減或沖銷,低列了費用。

七、結語
下圖歸納前述的操縱盈餘方法,其中許多是違反「一般公認會計原則 (GAAP)」,超然獨立的會計師在審閱報表、進行查證時,多半可發現金額重大、具有缺失的項目;但其實較棘手的是有些手法符合「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公司利用「盈餘管理」來美化帳面,會計師也只好出具「無保留意見」,一般投資人在閱讀財務報表及附註時,無法洞悉公司之意圖,未能發現其中的潛在問題,逕而進行投資,風險隨之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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