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的「失敗法則」-3

【實例】保險顧問
失敗原因:辭去工作之後,落入了「零信用地獄」
在保險金融改革如火如荼進行的一九九八年,離開東邦壽險的門田修(五十六歲)抱著破釜沉舟的決心創業,因為當時東邦壽險被 GE 愛迪生壽險合併,不論去留都是窘境。門田的妻子哭著阻止他,但他決心賭上最後一局。促使他下定決心的原因,來自他就讀大學的長女的一封信。
From:創業笨蛋電子報

「爸爸,不用擔心我們的事,您放手去做吧!我們一定會好好讀完大學……」
門田有兩女一子,當時都是大學生,處於開銷正大的時期,不過門田認為孩子應可獨立。在這種想法下,時值四十八歲的他決定創業,從事壽險顧問與損害保險的工作。
「剛開始的一、兩年內,我聘請兩名員工,加上幫忙的人,總共有五人。雇用員工一定要付薪水,以前都是領人薪水,現在得付別人薪水,就算沒有收入,我還是要自掏腰包墊付,員工都是辭掉工作來我這裡幫忙,我有照顧他們的責任,所以在最初沒有收入的半年裡,我過著零收入,但是得支付薪水的日子。公司的資本額是一 千萬,扣掉留給孩子們的資金後,我的退休金還剩兩千萬,卻在半年內花費殆盡。」
門田長年以來擔任管理職,不但無法好好解說保險內容,甚至這十年來,他連申請書都沒填過。在他擔任保險公司的分行長時,他一到公司就到專屬辦公室,茶來伸手,出門的交通工具也是公司的車。
一旦開創事業,創業者當然得最早到公司擦桌子、接電話。門田當時自覺很悽慘。
「當上班族時,靠著公司的招牌就有生意,和大公司、任何單位交易都能採取平等的姿態應對。但是創業後變成一個人,即使客戶願意理解我的立場,卻不可能將生意交給我的公司,我非常不甘心。雖然很感激許多客人在這種情況下,依舊願意和我們往來,但基本來說,我到哪裡都吃閉門羹,以前往來的企業也不願將生意交給 我。這種事時常發生,讓我苦惱不已。」
保險這一行,最重要的就是不斷開拓新市場。門田以往憑藉著東邦壽險的招牌開發市場,成為獨立創業者後,對外的信用便一夕消失。
受環境所逼的門田,在第三年成立新的組織。由於個人開發市場有其極限,於是他跑了許多地方,邀請別人加入。畢竟規模愈大,信用也就愈大,所以即使希望渺茫,或遠在濱松或山梨地區,他也親自前往。門田也試著和單打獨鬥的業務員接洽,但這些嘗試幾乎都以失敗收場。
對於當時經歷的事,門田自省道:「我只是在做浪費時間的蠢事。」然而,他的人脈因此擴充,他也開始集聚優秀的人才。
「取得信用的過程非常辛苦。在取得外界的信用之前,如果缺少共同打拚的夥伴的信賴,一切全是空談。像是曾經沒付過錢,或是做過壞事等的事情都會影響信用。 有人說取得信用難如上青天,但要毀掉信用卻易如反掌,我深有同感。我積極面對、努力交涉,好不容易才建立信用。熱忱地表達、有誠意地面對,是很重要的態 度。」
上班族是「有限責任」的溫水青蛙
雖然門田表示,熱忱和誠意是重要的賣點,卻不容易做到。理由何在?因為保險界極為嚴酷,很多人選擇轉換跑道。但據門田所知,轉行的人都沒有成功。
「如果你問我,做保險的人改做其他事業能否成功,我敢說失敗的可能性就像捏死一隻螞蟻般容易。事業起步時,假使不具備遠勝他人的長處,成功的機會等於零。即使擁有人脈或招牌,最終依舊會失敗。」
門田以離職創業者的過來人身分,提到以下的「責任論」。
「與老闆相較之下,上班族肩負的責任可說微乎其微。在我個人的經驗裡,以前我負責分公司的業務,帶領許多員工,就算真的有責任,在輪調制度下,我要負責的時間充其量也只有三、四年。而且,與其說有責任,說是躲在公司的保護傘之下或許更妥當。
「然而創業後,對員工就有責任。即使公司不賺錢,要面對的不只員工,還有員工的家人。每每想到這些,我就會回想從前領人薪水時,我對下屬的責任和現在的責任,兩者之間簡直是天差地遠。上班族的責任,是有一定期間、頂著頭銜即可的『有限責任』。」
以離職創業為目標的你,是否有此嚴肅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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