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退休金提繳率 不得低於 6%

問︰為什麼要實施採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製為主、年金保險為輔的機制?
答:採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製為主、年金保險為輔機制,簡單易推行。
【2004/06/22 星期二 經濟日報/9版/稅務、中小企業】

為改進現行勞工退休制度,經濟發展諮詢委員會議「個人帳戶制、附加年金制及其他年金制三制並行,供勞工自由選擇」的決議,使勞工退休制度改制又邁入新的歷程,提供各界意見進一步討論的機會。惟輿論及勞委會意見調查反映,咸認為採行「三制併行」,企業及勞工均不易調適,採行單一制度較為可行。
立法院審查通過採個人退休金專戶一制為主、年金保險製為輔機制,兼顧勞工對月退休金的需求及勞工退休基金財務安全,制度簡單易推行。
問︰新制退休制度僱主可否自行決定每月提繳率?
答︰否。依勞工退休金條例,僱主每月負擔的勞工退休金提繳率,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6%。
問︰新制的退休制度勞工是否強制相對提撥退休金?
答︰勞工得在其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另行提繳退休金。
問︰勞工自願提繳的退休金,其提繳率是否可變更?
答︰為避免自願提繳者的提繳率變動次數過多,造成困擾,並為便於計算應提繳金額,規定其提繳率一年內調整,以二次為限。
問︰勞工的工資如每月均有變動,僱主應否每月申報調整提繳工資?
答︰勞工的工資如在當年2月至7月調整時,其僱主或所屬單位應於當年8月底前,將調整後的月提繳工資通知勞保局,如在當年8月至次年1月調整時,應於次年2月底前通知勞保局,其調整均自通知的次月1日起生效。
問︰僱主提撥勞工退休金的起迄時間為何?
答︰勞工退休金自勞工到職之日起提繳至離職當日止。但選擇自新制施行之日起適用新制退休金制度者,其提繳自選擇適用新制的退休金制度之日起至離職當日止。
問︰勞工自願提繳的退休金,應如何繳納?
答︰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者,應由僱主向其收取後,連同僱主負擔部分,一併向勞保局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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