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險通報金額 研議調降

財部週四邀相關單位研商 由保額300萬元降為100萬或150萬元 或採全面通報方式
【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因應大法官會議有關複保險解釋,財政部將研議調降人身保險通報金額,將目前保額300萬元以上才須通報的門檻,研究降為100萬或150萬元,或採全面通報等可行性,以防範道德風險。
大法官上週五作出釋字第576號解釋,認定人身保險不受保險法複保險相關限制,此舉更加保障保戶權益,但也使保險公司可能的風險增加,財政部正積極研擬相關因應措施。

財政部保險司副司長陳惟龍昨(26)日表示,財政部保險司本週四會邀集產、壽險公會、保發中心及保險犯罪防治中心等單位研商,並聽取各界對強化通報機制及加強核保等意見。
在通報機制方面,陳惟龍說,目前保額300萬元以上的高保額,才須通報,將來如果要降到150萬元或100萬元,或是每張保單都要通報,業者可能要花更大的成本,所以,必須審慎研議,並聽聽業者看法。
陳惟龍表示,保險司內部也在思考,看能否將所有保單都納入通報範圍,如承保公司只要輸入投保人的身份證字號等,投保人在各家保險公司投保情況,就可以馬上知道,以有效防堵保險詐欺案件。
如聯徵中心就有借款人的信用資料,銀行在處理借款人貸款案時,就可以到聯徵中心查詢借款人的信用狀況,作為是否同意撥款的參考。不過,陳惟龍也說,以目前平均每人有1.5張人身保險保單來看,全部的人身保險保單就有3,000多萬張,如此龐大的契約數量,如果要全部輸入通報系統,工程相當浩大,業者必須從成本效益來作考量。
還有,如果在甲保險公司就可以查到投保人在乙保險公司的投保情況,是否涉及商業機密,當然,須經投保人同意才能查核,也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都須先作評估。
【2004/04/27 星期二 經濟日報/17版/財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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