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年金化 商機在招手

勞保局訂定6.425%年報酬率 保險業者又愛又怕
【記者黃國棟/台北報導】
爭議十餘年的勞保條例及勞工退休金條例草案上週完成朝野協商,本週有機會完成三讀,勞保的老年給付,改採年金給付,保險業者深切關心勞保年金化市場。業者指出,委外代操商機勢必增加,但勞保局訂的6.425%報酬率要求,令業者害怕。
【2004/06/07 星期一 經濟日報/18版/理財】

參與勞保條例修正草案的保險專家說,新版的勞保規定,將現行一次請領的老年給付,改採「年金給付」,即勞工投保年資滿20年並年滿60歲退休,可按月請領勞保年金
專家指出,勞保年金化的變革,讓壽險公司得以結合其他機構爭取委外代操的商機,但根據勞保基金國內投資委託經營作業要點,受託機構績效需優於勞保局訂定6.425%的報酬率,此標準是依照台銀一年定存利率加碼5個百分點而來。若受託機構未達此績效,將喪失資格。
專家說,雖然保險業者可以結合其他金融機構來分散投資分險,但每年逾6%的投資報酬率,並非每一家壽險公司可以確保。以目前各保險公司的投資報酬績效,平均約6%,並未達到勞保局制訂的6.425%的績效。因此,讓各家壽險公司「又愛又怕」。
再者,以目前壽險公司推出的年金商品為例,能夠符合勞保年金化需求的,僅利變型年金與投資型年金,惟這兩類商品的投資績效遠低於勞保局的最低保證。所以,有意承作的壽險公司必須負擔相當大的風險,並且要做好避險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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