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解放軍擴軍台灣超大軍購拍板定案

中國時報2004年6月3日報導,行政院院會6月2日通過「重大軍事採購特別預算案」以及「重大軍事採購條例草案」。行政院發言人陳其邁表示,鑑於中國大陸軍事支出逐年增加,而我國軍事支出卻逐年減少,行政院決定向美採購三項軍備,以特別預算分15年編列,總計6108億178萬5千元。據瞭解,國軍將用來採購388枚愛國者飛彈,8艘潛艦,與12架美軍除役的P-3C反潛機。
From:尖端科技軍事新聞

這是民進黨政府首次提出超大額度軍事採購案,也是歷年軍購預算規模最大的一次。政府將以釋股、售地、發行公債等方式籌措財源,其中釋股收入940億元、出售國有土地1000億元,另外不足額部分將舉債支應4200億元,分15年編列。對於舉債部分,財政部國庫署長劉燈城表示會全力配合。
陳其邁表示,這項軍事採購計畫,主要在加強國軍反飛彈系統,及強化國軍制海能力。6108億餘元軍購預算,包括陸軍「疾鋒計畫」愛國者3型(PAC-3)飛彈系統388枚,需1449億2千萬元;海軍「海星計畫」柴電潛艦8艘,需4121億3911萬元,及海軍「神鷗計畫」長程定翼反潛機,需530億4267萬5千元;還有土地處理作業費7億元。
據瞭解,國防部呈報行政院的潛艦預算,有三項方案,甲案1艘潛艦是17.5億美元、乙案1艘16億美元、丙案是14.5億美元。至於反潛機採購,我方將挑選12架美軍即將汰除的P-3C反潛機,由於是「熱機」移交,立即可服役使用。12架反潛機編列530億元預算,如果是新機,將超過1000億元。
陳其邁指出,行政院將一併向立法院提出「重大軍事採購條例草案」,明訂該軍購所需經費上限為6200億元,排除預算法第32條限制,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分15年執行,避免排擠其他相關經費。至於經費來源,草案將排除公債法第4條第5項和國有財產法第28條規定,該軍事採購特別預算財源,政府將以釋股收入940億、出售國有土地1000億,以及舉債4200億元支應。
陳其邁表示,希望立法院能給予預算支持。國防是不分黨派的,軍購計畫是基於中國大陸軍事支出逐年增加,因此希望在不排擠其他武器採購預算、不影響政府舉債上限的前提下,以特別預算方式強化海陸軍能力,通過編列重大軍事採購預算。
行政院游院長於6月2日特別要求相關首長,加強與立院溝通,希望相關預算送達立院後,立院能予支持。

Please follow and like us:

發表迴響

你的電子郵件位址並不會被公開。 必要欄位標記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