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在歹徒領走前報警 要求銀行「停止支付」 不過,想領回錢 得等法院判決
【記者羅兩莎/專題報導】
詐騙集團詐術五花八門,你只要一個不留心,或是一時貪心小便宜,就可能讓你辛苦大半輩子積蓄在一瞬間被「詐光」;所以,如何搶救可能已經失去的錢,也變得格外重要。
銀行業者說,萬一不小心把錢從自動提款機錢轉走了,且正好是過了下午3點半銀行營業時間。記住:手腳一定要快,趕在歹徒把錢領走前報警,或許你的錢還「有救」。
業者解釋,依規定,警方在接獲報案,即可利用和銀行連線作業系統,通知銀行辦理終止對方(如疑似詐騙集團所提供人頭帳戶)電子化交易功能;避免錢被對方透過自動提款機、網路或是語音轉帳領走。
【2004/05/31 星期一 聯合報/C3版/理財】
銀行業者亦強調,銀行無權單方面「凍結」客戶帳戶裡的存款;如果歹徒「敢」上門到銀行櫃檯領錢,銀行在無「法」阻止的情況下,你已經匯出的錢還是有機會被人領走。
也有部份業者建議,客戶若是一時不知所措,也可以在第一時間,打電話給銀行客戶服務中心(多半是24小時服務),要求銀行「中途攔截」,申請「停止支付」,並提供相關資料給銀行,包括:帳戶名稱、帳號,以及轉到那一家銀行的那個帳戶、帳戶號碼,以及轉帳時間等等,向銀行申請「停止支付」的動作。再報警。
除此之外,如果你發現,自己的金融卡密碼有外洩之虞,不要猶豫,為了「永絕後患」,馬上打電話給銀行,辦理金融卡掛失等手續。
銀行業者表示,一般上,民眾利用自動提款機辦理跨行匯款時,只要跨行匯款時間超過銀行營業時間(下午3點半),匯款必須在第2個營業日才會入帳;換言之,從下午3點半到午夜12點以前,都是你搶救被詐的錢最佳時機。
搶救要訣 就是要「快」
「搶救金錢」的要訣只有一個:一旦發現情況不對,立刻採取行動,趕在詐騙集團把錢領走之前,報警並進行「半路攔截」;否則,一切都免談!
業者解釋,先行報警的目的是,客戶必須透過有行使權力的單位,要求銀行終止對方的電子化交易功能。而且,客戶在報案時,只要是在銀行營業時間內,警方就會透過和銀行一個24小時運作的連線系統(目前已全面連線),發出一張「人頭帳戶犯罪案件管製表」到銀行的業務部門。
在營業時間以外,警方是把該資料發到銀行資訊單位,透過該系統要求銀行終止對方電子化交易功能,包括金融卡、網路銀行和語音轉帳等功能。
業者說,銀行公會已經全面發文給各銀行,規定各銀行,一旦接到警調機關通知疑似犯罪的帳號者,應配合客戶臨櫃交易時,提醒客戶在把錢匯到可疑帳戶時,要審查考慮等。
發現有異 銀行可止付
同時,各銀行必須在活期性存款開戶約定書中增訂(包括金融卡、語音轉帳、網路轉帳申請約定書中增訂),如經銀行研判帳戶有疑似不當使用的情況,銀行得逕自終止客戶使用提款卡、語音轉帳、語音轉帳、網路轉帳及其他電子支付的轉帳,提款卡得收回作廢。
銀行業者分析,一般而言,詐騙集團只要詐騙「得手」,絕大部份是利用網路、提款機或是電話語音等把錢領走;至於詐騙份子親自到銀行櫃檯領錢的機率甚低。報警、終止電子化功能交易,是不錯選擇。
業者強調,因「你的錢」已經到了別人的帳戶裡,銀行不可能、也沒有權力從「別人」的帳戶中把你的錢取出,再「還」給你。要如何領回已匯出的錢?業者說,目前客戶只有透過司法程序,待法院判決後,才有機會領回了!
過了3點半錢被詐走 午夜前攔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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