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BC低於標準 七保險公司面臨增資

財部限期一年內完成改善 保險業反彈 認不應用RBC做唯一衡量標準
【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根據保險公司提報財政部最新財務資料,有七家保險公司資本適足率(RBC)低於200%,不符法定標準,財政部已發函要求限期改善,這七家保險公司將面臨增資壓力。
今年是保險業全面適用RBC制度的第一年,去年實施新制過渡期間,財政部准許保險業選擇認許資產舊制或採取RBC新制,計算保險公司清償能力。

據瞭解,這七家RBC比率不符法定標準的保險公司,有五家是壽險公司、二家產險公司,其中壽險公司有三家是外商壽險公司,主要是因外商在台分公司營運資金只有5,000萬元,只要業務多做一點,RBC就可能降低,需要再增撥資金。
這三家外商壽險公司因去年業務量大幅成長,面臨增資壓力,並已準備辦理增資。
至於另兩家產險及壽險公司,則都是本國保險公司,其中三家平時經營體質就欠佳,財政部早已注意,另一家保險公司背後有較強股東支撐,須增資的金額也較小,應該可以很快解決。
財政部高級官員昨(26)日表示,財政部已發函這七家保險公司,要求限期改善,並須在6月底前提出具體改善計畫,包括如何辦理增資等。
據瞭解,限期改善的期間視個案情況不同,大部分在半年到一年。
保險法第143條之4規定,保險業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的比率(即RBC比率),不得低於200%,未達這項標準者,主管機關應視情節輕重,採取相關處置措施,包括限制營業範圍、解除董監事或經理人職務等。
官員表示,過去財政部是採取認許資產制度,來衡量保險公司的清償能力,RBC制度則是從去年7月生效,當時因逢認許資產舊制與RBC新制交替期,財政部特別准許,保險業可以在舊制與新制中挑選最有利者適用。亦即,保險公司可以先依去年4月底出爐的91年度財報資料,依認許資產減除負債方式,計算是否應辦理增資;也可以在去年7月RBC實施後,依去年1到6月的財報資料,計算出RBC資料,作為是否應辦理增資依據。
【記者李淑慧、陳欣文/台北報導】
名列風險基礎資本額(RBC)不足的七家保險業者,昨(26)日不約而同地表示,RBC僅是政府監理的工具之一,不應僅以RBC比率作為評量保險公司財務清償能力的標準。不過,如果主管機關要求,會配合增資或提出財務改善計畫。
壽險業者強調,RBC係數多少是一種相對概念,代表一家公司在保險業相對的財務能力,不是達200%以上就沒有問題,不到200% 也不代表有立即的清償危機。這幾年經濟景氣比較差,保險業的資產價格也跟著滑落,但隨景氣好轉,情況將會改善。
某家壽險公司說,該配合主管機關要求,已從兩方面改善財務結構:一、調整資產配置,已有兩棟不動產進行證券化。二、強化獲利能力。另外,今年股東會,也將提出增資案,不排除直接增資。
名單中的某外商壽險公司表示,若RBC未達財部標準,一定會儘速向總公司報告並要求增資以符合要求。該公司指出這應是初步認定的RBC標準,不過要是確實未達標準,會馬上向總公司要求增資,而總公司也應該會支持。
名單中的某家產險公司RBC比率仍僅166%,因此,日前董事會已通過今年度增資案,計畫增資10 億元,以每股3元折價發行,之後再減資10億元。估計增資後,RBC比率將可提高至260%。增、減資將於8月底前完成。
另一家產險表示,公司的RBC比率去年底就已經達到198%,距離200%只差一點點。不過,為配合法令,仍提出三項改善計畫。
一、將高風險性的商品再保出去,降低自留額,以降低風險承受度。
二、今年計畫增資1億元,其中5,000萬元已在本週完成。
三、改變業務策略,減少報酬率低的險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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