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黃有至
社會上的每一個人,對自殺行為有正確的認識,然後,才能敏銳的察覺自殺者的心理狀態,進而得以做好協助者角色,或協助轉介給專業輔導機構做危機處理的角色,以有效遏止國內逐漸蔓延的自殺風潮。
From:中國時報八十九年二月十八日健保藥醫版
一般對自殺不正確的看法(或稱迷思),大體有以下五種:
1.錯誤觀念:企圖自殺者,主要在引起他人注意。
事實上,自殺者的行為應該視為一種「求助的哭 喊」(Cry for Help),痛苦負荷過重的人,自殺可能是解除痛苦的一種手段,是一種得不到援助而絕望的舉動。
2.錯誤觀念:企圖自殺者,最可能發生在晚上和假期結束之後。
事實上,根據研究,不論白天或晚上,不管是平時或假期,自殺都可能發生。不過,兒童或青少年的自殺,最可能發生的季節是在春季,其次為秋季。
3.錯誤觀念:企圖自殺者,若不再憂鬱,就不會自殺。
事實上,這是相當危險的錯誤觀念,而且是許多人都會有的錯誤觀念。其實,憂鬱不再出現,經常伴隨的是另一個自殺計劃的再出現,與自殺決心的在確定。基本上,要特別提高警覺的是,假如企圖自殺者,心情的突然轉好是突如其來的,而其所處的環境與遭遇的問題、困擾並沒有明顯的改善,其自殺的危機還是相當高的。
4.錯誤觀念:談論自殺的人,不會自殺。
事實上,企圖自殺者,大都在採取自殺行動前,就會把自殺的內在想法,透露給週邊的人,所以認為談論自殺的人,不會自殺,議事相當危險的。
5.錯誤觀念:自殺事件的發生,往往是沒有預警的。
事實上,雖然,意圖自殺的人,在口語上的線索,不一定總是可以被發現,但是其在自殺之前,仍然有線索可循的。一般人之所以有錯誤的認為:自殺事件的發生,往往是沒有預警的,其問題在於,每個人是否能警覺到企圖自殺者所發出的自殺徵兆。
臨床研究指出,一般企圖自殺者,之所以會產生自殺行為,大體上,在其心理有以下時種動機:
1.想利用自殺結束爭執。
2.想利用自殺懲罰別人。
3.認為自殺就是懲罰自己。
4.認為自殺能夠逃避懲罰。
5.想以自殺來加入某人死亡的行列。
6.想以自殺來逃脫無法忍受的情境或痛苦。
7.想藉著自殺來控制或報復他人。
8.想藉著自殺來引起家人或朋友的注意。
9.想要主宰死亡,讓死亡在特定的什麼時候發生,或如何發生。
10.想把自殺看成是能夠達成逃避、控制、溝通的三種功能。
突破對自殺的迷思,切實掌握住企圖自殺者的動機,然後透過專業輔導人員專注的傾聽、引導澄清及接納支持的技巧,相信對自殺行為的防治,必有相當正面而有效的助益。
【內容節錄整理自中國時報八十九年二月十八日健保藥醫版;作者黃有至為高雄師大學生輔導中心主任】
打破自殺的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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