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為資料收集。中華電信設備是租給用戶,非用戶財產,任意更改設定導致無法上網或設備異常,需要通知中華電信人員到府處理,可能需要支付費用,請小心使用】
(以光纖到府 FTTH 為例,如果施工人員牽線完畢且峻工,之後光纖線路如果因為人為造成異常(例如,折損、斷裂),有看到案例是要支付維修費用)
Please follow and like us:
【僅為資料收集。中華電信設備是租給用戶,非用戶財產,任意更改設定導致無法上網或設備異常,需要通知中華電信人員到府處理,可能需要支付費用,請小心使用】
(以光纖到府 FTTH 為例,如果施工人員牽線完畢且峻工,之後光纖線路如果因為人為造成異常(例如,折損、斷裂),有看到案例是要支付維修費用)
作者:林柏儀/九五聯盟
今年6月底由台北地方法院,勞工法庭黃明發法官做出的96年度訴字第7379號判決,鼓舞了許多的勞工運動者與工會人士。原因無他,該判決確定中華電信公司片面訂定的「五等第績效考核」制度,因制定過程未依團體協約與勞方協商,被宣判無效,不得施行,保障了勞工不受資方片面變更勞動條件的權利。
最近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