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海外所得 明年起課稅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經濟日報】
個人海外所得確定明(99)年1月起課稅,國外薪資、基金收益、證交所得、執行業務收入等十大類所得無一倖免。財政部近期將發布課稅命令,除大陸地區所得之外,包括港、澳地區等海外收入都要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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