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2009/09/03】
最低稅負制的海外所得課稅將於明年元月起實施,最近部分立法委員、基金業者大動員,希望修法延後實施。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許春安昨天說,海外所得納入最低稅負制,影響的對象很少,絕大多數都是高所得人士,一般人根本課不到稅。
財稅官員表示,最低稅負制從95年實施至今,要繳稅的只有約5,000戶;但全國每年有超過500萬戶報稅,繳最低稅負的比率才千分之一。
我國綜所稅是「屬地主義」,一般人的海外所得不必課稅;但如果個人年所得超過600萬元,明年起其海外所得如果達100萬元以上,也要納入課稅,稅率是20%。
官員指出,海外所得課徵最低稅負所得稅相關辦法近日可望定案,明年元月起,只要是台灣和中國大陸以外的海外所得,超過100萬元都要申報;大陸來源所得因為原本就要課稅,因此不納入最低稅負。
官員說,納入課稅的海外所得和國內所得一樣,分為十大類,包括薪資、利息、財產交易、營利、租賃及權利金、退職所得等,海外所得總額超過100萬元就要申報。
對於海外所得課稅引發業者反彈,立委賴士葆認為,當初立法就已經通過最慢明年課稅,如果連實施都沒實施就說不課,恐怕說不過去。而且目前政府稅收不足、舉債超多,實施後至少海外基金可以掌握得到,哪有不課的道理?
但立委周守訓則說,很多退休人士擔心海外所得課稅後,會被逼著提前贖回基金,影響原本的理財規畫,因此這樣的法令是否適合,他最快會在10月召開公聽會,邀請業者、學者專家和官員等進行意見交換,再決定是否要修法調整開徵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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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立委還是利委?為民喉舌?政黨政治?周守訓...摸摸良心吧...召開公聽會?參加人選是?球員兼裁判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