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公教退休後,啥事不做 照領一.五個月年終!

文╱林瑩秋
這個一九二億大紅包有公平正義嗎?
為了實踐租稅公平正義,馬政府被學者形容「像吃了符咒一樣」,不計代價要通過復徵證所稅案,日前終於在立法院臨時會闖關通過。雖為減輕衝擊,只在台股加權指數八五○○點以上才課稅,根據財政部長張盛和估算,一年約可增加六○到一一○億的稅收,但各界悲觀看待,認為未來兩年政府恐怕課不到一毛錢的證所稅。

取消不合理的福利
為了增加這一百億左右的稅收,全民付出慘痛代價。因證所稅「變數」困擾台股長達四個月,這期間外資賣超台股二二○○億,上市櫃公司市值縮水近三兆,若以九百萬開戶數計算,平均每位股民財產損失三十三萬。若以證券戶有交易的一○五萬人計算,平均每人損失二八五.七萬。此外,對國家整體經濟環境更造成莫名的傷害。
其實,要實踐公平正義不必非得在立法院大動干戈,也不必拿國家的經濟、人民的財產開玩笑,只要用「常識」判斷,取消不合理的福利,隨手就可以省下一、二百億元,就看政府有無決心、做不做了。
一般而言,軍公教人員屆齡辦理退休,有人選擇一次請領一大筆退休金,也有人選擇按月支領月退休給與,活得愈久,就領得愈多。
但絕大多數人應該不知道,請領月退的人不必工作,也能在每年年終比照公務員拿「年終工作獎金」,領一筆「年終慰問金」。也就是說,請領月退的軍公教人員,一年領十二個月的月退金,之外還有一.五個月的「年終慰問金」。
而不論是年終工作獎金或年終慰問金,在百姓眼中就是民間所謂的「年終獎金」。如果以政務人員和高階公務員為例,因為薪水高,辦月退後一個月還可領七到八萬元,一.五個月的年終慰問金就是十多萬。
法源、基礎何在?
「不必工作,也可領年終」的邏輯,對多數老百姓而言很難理解。因為他們辛苦工作一整年,遇到歹年冬,景氣不好,老闆都不一定發得出年終獎金來,更何況是他們繳稅金給已退休、不工作的軍公教人員一.五個月的年終!
根據主計處統計資料,依法辦理退休,而且按月支領月退休給與的政務人員及軍公教人員,在民國一○○年,「年終慰問金」一共支領一九二億一五九二萬一一三二元,總計有四二萬三七四八人領取。政府光是一年一九二億的退休年終支出,已是官方預估證所稅年收入的兩倍。
有意思的是,為了復徵證所稅,給一個名正言順的法源,搞得舉國動盪,「陣亡」一位財長,在野立委在國會露營睡了五天,內資外資驚嚇出走,但大家猜猜看,悄悄用掉國庫一九二億元的退休軍公教年終,它的法源、基礎何在?
答案令人驚訝:沒有任何法源,也非行政命令,僅僅只是考試院銓敘部一個「XX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甚至不必送立法院備查,只要每年公布一次,國防部、教育部、銓敘部及各地方政府就乖乖照辦。
非軍公教階層有強烈被剝奪感
依「一○○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規定,年終慰問金與年終工作獎金都發給一.五個月,發給標準是照現職人員俸額(薪額)乘以退休年資折算百分比(滿十五年者,給與七五%,以後每增一年,加發一%,最高給與九五%)發給
有關軍公教人員的福利保障明顯優於勞工,不論是退休後的所得替代率、子女教育、結婚、生育補助……是否符合社會公平正義,早已引發各方諸多討論,基於過去時空背景的特殊優惠政策,現在看來已經不符時代潮流,而且嚴重違反公平正義原則,格外讓非軍公教階層有強烈被剝奪的感覺。
更何況這個請領月退還領年終的「德政」,既無法律根據,也不經立法院監督,銓敘部只在每年發年終時,「依慣例」公告一紙公文,順便把領月退的軍公教比照辦理一下,不管有沒有法源,「好人做到底」,就悄悄用掉一九二億公帑。
這無關藍綠、階級鬥爭,也無意否定政務、軍公教人員過去在工作崗位上對國家的貢獻,只需用常識判斷,就能分辨是非曲直,如果「不工作也能領年終」,那大家為什麼要辛苦工作?
【完整內容請見《新新聞》132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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