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抗告 居民:政府要守法

【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
中科三期、四期最高法院裁定應停工,民間團體、當地居民3日召開記者會,一邊表達對司法的肯定;一邊要求政府守法,別再繼續錯下去。對於中科表示將提抗告,住在中科三期后里園區的王婉盈氣憤地說:「這個社會真的有病,政府自己錯了還敢要人民守法,中科以什麼資格提抗告?」

▲最高法院近日裁定中科三期停工,民間團體與居民於3日舉行記者會肯定司法公正,並強調環保署曲解法律,環保署長沈世宏該為失職下台。 (圖文∕張泳凱)
上週五(30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中科四期需「停止執行」,同一天,中科三期的判決也出爐,高等行政法院的兩份裁定中指出,環保署必須在7日內收到裁定文後,要求中科管理局即日停止開發行為,直到環評通過後始得有後續動作。另一方面,要求中科在環評通過前必須「停止執行」,避免對自然環境、居民身體及財產造成急迫性危害。當地背景排除環評外早在今年1月,中科三期已遭最高行政法院撤銷環評,但環保署與中科不願停工,甚至以曲解環評法讓廠商繼續運作。之後,環保署讓中科三期補足健康風險評估相關資訊,重啟環評審查。當地居民的委任律師林三加表示,一邊動工一邊環評,這種環評根本有問題。直到7月30日,高等行政法院要求停止執行,后里園區環境保護小組委員詹德建說,幾年官司下來,這天感到最欣慰。不過,他仍然擔心中科進行的健康風險評估有問題。由於環保署公布的健康風險評估技術規範中表明,廠商不需要將當地背景直納入評估內,馮永懷說,當地污染已經很嚴重,以前后里是優質生活圈,現在當地VOCs(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總量佔全台中1∕4
后里相公館村村長馮永淮說:「我們村一年有20多人死於癌症,當地得癌率高達60%,一堆人得了肺腺癌,現在還有3個沒出殯。」居民強調,中科三期應該納入環境背景值計算,否則居民無法承受加成後的污染結果。當地果農王婉盈說,中科三期徵收土地,導致他們一甲地的果園被切成零碎的土地。當初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結果出爐,以為中科就此停工,沒想到中科持續再動工。「沒有做健康風險評估,還敢說沒問題,結果當地人身家財產被搶,連命都快沒了!」對於中科表明將會提出抗告,王婉盈氣憤地說,中科自己違法開發,判決輸了就要承認,他們有什麼資格提抗告!「當時應該停工卻不停,現在廠商還打算申請國賠,為什麼拿走當地人的財產,還要大家繳稅幫忙賠國賠?」廠商進駐出問題身為中科三期環評委員之一的台大大氣系教授徐光蓉指出,中科三期僅花了116天就有條件通過環評,是環評審中少數程序快速的案件,5次會議中,開發單位都只拿出舊資料給委員,根本沒有更新。政府和財團每每都是「強行造成既定事實」,以中科三期為例,2008年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環評無效,環保署提上訴,而國科會與友達加緊趕工,導致現在三期變成有廠商進駐開發的局面
2008年1月31日,高等行政法院撤銷環評,同年5月友達開始施工,綠黨發言人潘翰聲痛批,難道友達不必承擔風險,明明知道中科三期的環評是有問題的卻還動工,現在友達打算申請國陪,潘翰聲認為乾脆趁著這次事件釐清責任歸屬。行政院長吳敦義也放話,所謂停工指的是政府的「開發行為」,中科三期已經在生產的廠商,將不受影響;至於中科四期,已決定不徵收相思寮的土地,中科四期的問題很快就能解決,招商會如期進行。環評通過才能取得「開發許可」,目前中科三期的環評已遭撤銷,高等行政法院也裁定要求中科「暫時停止一切開發行為」,且當初中科三期被撤銷環評是因為對環境有重大影響,應進二階環評卻未進因此遭法院撤銷。在環評沒有結論前,廠商還持續生產,這中間造成的環境與居民健康危害,該由誰負責。林三加表示,吳院長說這些話表示他不了解環評法,他建議院長接受環境法規的教育課程。
高喊環保署長下台
相思寮後援會林樂昕表示,中科問題不只侷限在相思寮身上,還包括水資源、污染、選址適宜性等相,律師是針對環評與區委會審查進行訴訟,不是不徵收相思寮就能解決。當初中科三期判決通過後,環保署執意曲解法律,導致居民持續受到傷害,記者會上居民與民間團體高喊「沈世宏下台、環境才有好未來」,要求應該為環境把關的署長,面對自己的失職下台以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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