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爭議延燒 環評備受抨擊

【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
中科三期、四期接連遭到法院裁定須停工,裁決一出,引發行政部門與法界攻防戰,由於許多開發案陸續出現居民經由行政訴訟過程,試圖推翻環評結論,民間出現檢討現行環評制度聲浪。台大法學院環境永續政策與法律中心10日舉辦「從中科三期看我國環評制度的未來」座談會,邀請法界專家學者檢討現行環評制度問題。

台大法學院環境永續政策與法律中心10日舉辦「從中科三期看我國環評制度的未來」座談會,探討現行制度問題及環評未來的發展,圖為中科居民委託律師林三加。
環評由主管機關負責
環境永續政策與法律中心主任葉俊榮提出「環評取消否決權」,建議將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的義務回歸到事業目的主管機關身上。他表示,事業目的主管機關進行開發規劃前,必須先考量環境成本,為了避免未來付出更多代價,開發規劃時就必須審慎思考環境影響。這樣的改變也能避免環保署成為開發案的最後一道守護,開發單位不能躲在環保署背後,環評撤銷後,環保署也不會只是背黑鍋的唯一單位。葉俊榮說,「沒有否決權之後,環保署會更忙,因為它必須針對各種開發案給意見。」
問題出在「人」身上
對於這樣的建議,中科四期居民委任律師表示,環評制度沒有問題,有問題的是人,執行的人腦袋沒變,制度怎麼改也一樣。他強調:「制度是中性的,成敗來自於人,政務官心態不改制度仍會被扭曲。」中研院法律所籌備處研究員黃承儀表示,當初環評法送進立法院時的版本,的確要求事業目的主管機關進行環境影響評估,但立法院審查時,改為由環保署進行,當時基於對行政機關的不信任才做出修改。 另一位居民委託律師林三加也表示,原本應重視環境保護的開發單位,躲在環保署背後,環保署衝到第一線去擋子彈,把環境保護的責任丟到一邊。幾位專家學者都擔心,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者環保署都沒有環保思維時,取消否決權恐怕會讓環境更受傷。裁決出爐至今,環保署認為環評是專業範疇,司法不應介入。對此見解,政大國貿系教授施文真表示,裁決書中法院並沒有把自己當環評委員,而是從程序面思考,行政單位是否濫用裁量權。黃承儀指出,法院判決認為行政機關是在資訊有誤狀況下,做出錯誤行政裁量,在這之前「我們尊重行政,因為我們相信專家。」事實證明專家不一定值得信任。
雖然民間不斷要求停工,但政府各部門卻一直強調企業利益受損,詹順貴認為「雖然法院判決書寫的苦口婆心,但是環保署顯然沒有仔細看,才會還在問廠商利益怎麼辦?」參與座談會的民眾、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召集人游藝表示,老百姓要和行政體系或企業對抗真的很難,直到裁決出爐,中科仍沒有停工,就像一個人承租一棟違章建築當店面,花幾百萬裝潢,最後被勒令拆除,居然大喊權益受損。他質疑,2008年廠商尚未動工前,判決就已出來,是廠商堅持要動工,難道他們不用負責?
政府顧企業 誰為人民
中科三期居民委任律師蔡雅瀅表示,政府擔心企業失去對他們的信任,難道他們不擔心人民失去對政府的信心?經歷中科三期官司,蔡雅瀅表示,人民願意尋求司法途徑代表相信這條路最後會有光亮,如果最後一片空白,人民怎麼辦。雖然民間專家學者皆認為國科會與環保署應尊重司法,但環保署與國科會仍提出抗告,環保署甚至表示,已發文要求國科會停工,但國科會不停工也無法。面對這樣的政府,詹順貴無奈地說:「只能說現在執政的人大多是60、70年代出生成長的,正好是世界追求進步開發的時期,但他們都沒有意識到,時間已往前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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