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豐偉
她第一次在診間流淚。上一份工作在兩年前結束,存下來的錢只能再省吃儉用一年。兄弟姊妹不會金援她,而父母年邁,不瞭解她,也沒有多餘的錢供養她。
她是殘餘型的精神分裂症病人,狀況沒有糟糕到住院,但也因此對其他資源如日間病房、實習商店陌生。她發病後還能工作好幾年,算是高功能的輕症病人。景氣復甦時她一個月內就能找到工作,代表應對進退能力還不差,但工作沒幾天就被發現只能勝任助理工作,便被辭退了。
一般對精神分裂症病人的印象是幻聽、妄想、衝動行為、喃喃自語,但發病一段時間後,認知功能退化,逐漸失去現代社會的工作與社交能力,才是最關鍵的問題。古代病人還能繼續種田,現代社會需要與人接觸、快速反應,許多病人連搖泡沫紅茶、跟客人哈拉幾句都得反覆演練才不會出錯。
如果在更加富裕的歐美國家,她會有負責「個案管理」的社工師,每星期至少見一次面,會幫忙她找適合的雇主,會跟雇主溝通和病人相處之道。她會有租屋津貼,鼓勵增加和一般人的互動,若病情較嚴重就住進病人的集體公寓,社會自有一套支援系統,不用擔心有一天父母過世怎麼辦。
但在台灣,如果父母想讓她送往收容重症精神病患的玉里醫院,必須先想辦法弄中低收入戶證明。但她沒那麼貧困,也還不算重度病患。她需要的不是醫療、收容,而是瞭解她、可以協助她溶入社會的庇護工廠與社工。但台灣的社工連家暴、虐童與攜子自殺都處理不完了,怎有可能找出人力,全心全意規劃她下半部的人生?
她應該隱隱約約知道自己的處境吧---精神分裂症病人10-15%最後死於自殺,有一部份是因為看不到遠景的無望感。只有健保不用花錢而且隨手可得,她只能來診所找精神科醫師談。但我只能支持她、鼓勵她,然後讓她回家。如果這附近有社區心理復健中心,我就可以將她轉介過去。其實,台灣一般復健中心常見的洗車工作也不適合她。她的功能不算差,反而沒有適當的去處。
如果身邊有親人遭遇類似狀況,能怎麼辦?最實際的作法是,從親友的資源中找出小店、小公司、小工廠老闆或主管,好好溝通,拜託他讓病人為他工作,然後自己學習如何扮演社工角色,當病人遇到困境時趕緊從雇主與病人兩方面試著改善工作的挫折。有工作就有收入,就能夠自我肯定,也許病人以後還會有能力靠自己找到更喜歡的工作。(本文首刊於聯合報元氣週報)
無望的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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