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武 司法改革一代奇人

作者:謝啟大
台灣司法改革史上的傳奇人物、前新竹地檢署檢察官高新武在日前病逝,由於他與前立委謝啟大的深厚淵源,《新新聞》特地主動向謝啟大約稿撰文追憶,文中不僅透露出高新武對於她問政所提供的幫助,以及成立新黨、推動兩岸交流的點點滴滴,並進而勾勒出高新武特立獨行的個性,以及精彩傳奇的一生。

高先生走了,這麼一個充滿堅強意志、不死精神的勇者,你永遠不會相信一個任何力量都不能夠左右的人,居然任由生命從他體內逐漸抽走。至今我還是不能相信:這會是一個事實!
結識高先生是在三十年前,民國六十九年,司法官訓練所第十八期培訓中。看到他的第一面就感覺他好面熟,雖然我知道我們不可能認識。接著課堂中高先生與某位講座的對話,讓全場一百零三位學員大驚,高先生提出來的論點明顯比司法前輩的講座高一個層次。
從此下課後很多同學都喜歡圍在高先生身邊,聽他開講。還記得高先生曾說過:「司法多年來祇在拍蒼蠅,不敢打老虎。我們日後要打老虎。」到了實習階段,我與幾位同學爭取與高先生同在新竹法院、檢察署實習半年,目的就是希望從他身上學習到別處教不出的那種司法理想與精神。
後來從高先生口中得知:他因為在服兵役時期,親眼見到營中一名士官因為酒醉搭乘計程車,與計程車司機起了衝突,下車未付計程車費。此事最後軍法以搶劫罪判處死刑。高先生當時祇是司令官身邊的一名士兵,雖代為據理力爭,仍然沒有搶下這條人命。他目睹軍中對待那些無錢無勢的軍人,在軍事審判中的不公不義,才立下志願選擇退役後進入法律系就讀,希望日後能幫助司法中無助的人。
陸海空軍刑法改革四十四個死刑罪剩兩個
因此當高先生帶領我進入立法院,他給我的第一道修法指令就是;「修改陸海空軍刑法、軍事審判法中不合理處」。我直到當到第三屆,在第八、九年立委任內,才有機緣亦才具備實力,得以撼動國防部提出的軍事審判法及陸海空軍刑法修正版本。面對當時的國防部長唐飛一再的與我情商,我還是堅定不搖的在軍事審判法中加入:「軍法判處死刑、無期徒刑者,應依職權將全案移送司法機關複審;判處有期徒刑者,經當事人聲請,應將全案移送司法機關複審」。使軍法審判不再是黑幕。
陸海空軍刑法為民國十八年,相當於後軍閥時期所制定的法律,沿用至今,時空背景已有極大改變,規定顯然已極不合理,刑度太重,且規定有四十四個唯一死刑罪。國防部於民國九十年提到立法院的修正案版本,仍相當保守,並留下二十二個唯一死刑罪,在立院二讀中,為我擋下。
因為高先生的一再叮嚀,雖然當時正面臨立法委員換屆改選,新黨因為親民黨的壓縮,情勢相當危急,我與高先生必須南下高雄參選。但在高先生催促下,我仍然隨時趕回台北,在立法院會議室,陪同軍方及國內刑法界專家學者展開十數次場研討,完成軍刑法修正版本。最終依照現行軍事形勢,從新訂立各種軍中犯罪型態及處罰,並將唯一死刑罪降為兩個,且限制戰時使用。
還來才知道:當九十年十月二日陸海空軍刑法新法施行時,當時就救下了十數個待槍決的人命。我能在離開立法院前(當年立委選舉,除金門地區,新黨全軍覆沒),成功完成高先生交下的修法指令,雖然落選,但也無憾。當然這件功德應當記在高新武先生名下。
改革:陸海空軍刑法/四十四個唯一死刑剩兩個
民國七十一年,我們十八期剛離開司法官訓練所,尚屬剛踏入司法界的候補法官、候補檢察官。高先生在桃園地檢署任候補檢察官,因為接到一封被虐雛妓的求救信,他查知當時桃園地區色情業黑道與當地檢警白道掛鉤極深。於是未驚動當地警察,悄悄調來外地警察,連夜帶領外地警察掃蕩桃園風化區長美巷。當晚救出不少雛妓,也抓到人口販子、老鴇等多人,經連夜偵訊。
但當夜深,高先生返回休息後,居然所有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已製作完成的筆錄均消失不見。祇有其中二位少年犯,由少年法庭法官諭令收容在少年觀護所中,這些與黑道掛勾的白道無法將其釋放。可是,當高先生訊問這二名少年犯時,檢方高官卻以違法辦案,扣上罪名,準備將辦案的高檢察官移送法辦。
據知,當時移辦高檢察官的起訴書已經完成。幸好當時媒體極為支持他(聯合報高遠流記者,就是這個時期高先生交到的朋友);應當是得著上天支持,居然一位桃園色情界大姐大的記事本遺失,上面記滿與之往來的白道高官資料,被一位熱心人士撿到將它交給高檢察官,因為這本記事本使高先生有了與白道抗衡的籌碼。他告訴我:「最後某位司法高官(姑隱其名姓)低聲下氣請他配合,要求他同意;調離桃園;同意記個小過;給法務部一個面子。」這就是當時司法界的寫照。
高先生因此調到新竹地檢署任職,我也調到新竹法院任職,兩家同住司法新村為鄰居。
改革:賭博組頭收押/依不同情況分別處理移送
長美巷經驗,使高先生認識到在司法界要真正獨立打老虎不易,必須團隊作戰。因為高檢察官法學造詣極高,辦案能力極強(但法務部、地檢署自此不敢讓他辦重大案件),又具有人格魅力。新竹地區的司法工作者,許多檢察官、法官、調查員及警察均尊他為老師,向他請益學習。高檢察官亦毫不吝惜的將許多經驗傳承給願意學習的檢、警、調同仁。受到他的影響,新竹地區司法界逐漸清明。
高先生常拿這個事件教育我們:大家樂、六合彩盛行時,經國先生要求行政機關必須遏阻歪風,法務部乃配合下令要求:「所有地檢署檢察官受理警方移送的賭博罪組頭,必須一律收押。」但高檢察官深知:案情不同,罪責不一,一律收押極不合理;更何況警方抓到移送的嫌犯大多是小組頭,屬賺取小利的市井小民,而賺暴利的大組頭往往很難繩之以法。如不分情況一律依此命令執行收押,一定哀鴻遍野,產生民怨。
因此當法務部要求全國地檢署依此命令執行當天,高檢察官主動要求負責當天新竹地檢署內勤業務。他一如既往,依照不同情況分別處理警方移送的賭博罪組頭,不肯照單全數收押。因為他的帶領,新竹地檢署其他檢察官亦仿效,不依不合理的命令執行。這在當時,幾乎是無人敢做的事,他成功的辦到了。
高先生常指出我國司法太注重文書作業,而忽略應幫助當事人解決問題。他常說:「我國司法人員大部分時間、精力都花費在寫作司法文書(判決書、起訴書、不起訴處分書)上,而鮮少把時間花在用心幫助當事人解決問題上」。高檢察官對每一個案件,不分大小,總要把事情徹底瞭解、幫助當事人解決糾紛才罷休。但事情解決,當事人高高興興回去了,他卻還需要書寫不起訴處分書才算結案。這也是雖然法務部對外喜歡用「未結案太多」非議高檢察官(他祇是不願浪費時間寫無用的不起訴處分書);但當事人及地區民眾卻對他有極高評價的原因。
改革:菜鳥直接辦案/司法院僅執行一年即取消
高先生一進入司法界就常思索應當如何建構一個合理的司法制度?如何解決當前司法產生的問題?他最詬病:「司法為解決自己人力不足問題,每年讓剛踏入司法界、毫無經驗的年輕司法官由辦案件中學習經驗,這是拿人民開玩笑,更是司法亂源的起因。」他以自己做例子,批評自己當年剛出道,還是涉世未深的「毛孩子」,就必須斷人生死,現在思之,尚毛骨悚然。所以他對如何重新建構司法人員合理的養成、培育過程,看得非常重要。
因為受高先生叮嚀,我在立法院第八年,幫助司法院把擱置的《法院組織法修正案》以個人提案方式,二十三天完成三讀程序,挽回司法院增設法官助理的預算(也趁此機會為法務部增設檢察事務官)。我對司法院翁岳生院長提出要求:「司法院既已增設百名法官助理,緩解法官工作壓力。現在必須落實候補制度:剛剛離開訓練所的法官,不可直接辦案;須先到高院作助理法官,跟隨資深法官學習辦案」。非常遺憾,司法院沒有這個遠見,僅勉強應付我一年,當我離開立法院,這個計畫自然終止。面對沒能完成這件改革工作,我對高先生有極大的抱歉與遺憾!
我實在無法理解:我們社會不可能聽由醫界,讓毫無經驗的實習醫師在我們身上主刀動手術;但卻容忍司法界,一再將我們攸關生死的司法案件,交到剛出道毫無經驗的法官、檢察官手中。這是何等輕忽的行為?但是這個現象仍然繼續發生中。
※延伸閱讀:
無視檢察體系阻撓,高新武開出改革第一槍
新黨創黨元老,高新武開啟兩岸黨對黨談判
【完整內容請見《新新聞》12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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